广州两房企虚假违法广告被查!涉绿地珑玥府和金地香山湖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玉霞 发表时间:2021-04-16 19:33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陈玉霞  2021-04-16
共罚252万元!看看广告都说了什么?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玉霞

查无证认筹、查无证卖楼、查首付来源……广州近期严查不止!现在连广告也查上了!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震慑广告违法行为、增强消费者防范虚假违法广告意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日前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15个)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广州两房企因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被查!

1.广州市增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珑玥府”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告机、横幅、活动展板、宣传册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六大增城唯一”“世界级豪宅”“国际顶级品牌材料”等绝对化用语的内容;“珑玥府东北方见蕉石岭山脉,主旺人丁、健康名誉、家庭关系、人缘桃花、学业文章”等渲染风水迷信内容;“抢占双地铁增值物业”“升值空间30%以上”等对楼盘升值承诺的内容;“多50%空间”“多一房”“98>120 117>145 127>165”等宣传商品房会增加使用面积和房间数量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九条、第二十六条和《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处罚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00000元。

2.广州市东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当事人为销售“金地·香山湖”楼盘,通过微信公众号、项目沙盘、宣传板、改造的样板房等载体发布广告,广告中含有“20分钟直达广州白云机场,……30分钟直达广州天河等中心,距离项目20分钟的天河……出门即上高速30分钟到天河……”“80%植被覆盖率的天然氧吧,每天释放高达1.2万个/cm³负氧离子,是广州市区负氧离子含量的10倍……”“实用空间高达五层,买三层送两层”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行为。

处罚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20000元。

编辑:邓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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