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指出,我们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有何重要意义,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
北京证券交易所由新三板精选层变更设立,是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所
问:此次改革背景是什么?“深化新三板改革”与“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有何关系?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新三板改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前不久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都对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深化新三板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这次服贸会上习近平主席明确提出,将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这是对资本市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三板自2013年正式运营以来,已发展成为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2016年,新三板初步划分为创新层、基础层,2020年设立精选层,同时引入转板上市、公开发行、连续竞价交易,逐步形成了与不同层次企业状况相适应的差异化发行、交易等基础制度,建立了“基础层、创新层、精选层”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可以为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提供全口径服务。其中,精选层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初步具备了服务中小企业的公开市场功能,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优质中小企业,市场表现良好。
此次深化新三板改革,是将新三板精选层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
问: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服务中小企业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证监会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推动完善中国特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在新三板前期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精选层的法律地位和市场功能,突破体制机制上的发展瓶颈,建设一个为创新型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的交易所,探索新三板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一是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业化平台。围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夯实市场服务功能,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科技、创新和资本的聚集效应,逐步发展成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
二是探索完善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制度安排。尊重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成长阶段,持续探索具有特色、差异化的制度安排。通过试点注册制,探索适合中小企业的注册制安排;通过实行公司制,探索交易所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通过实施转板制度,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是形成支持中小企业持续成长的市场服务体系。创造积极向上的良性市场生态,打造“创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新三板—交易所市场”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持续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和创新资本融合,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同时,也使中小企业增强公司治理意识、公众公司意识,增强敬畏投资者意识,为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积蓄力量。
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互联互通,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协同发展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呈现什么样的市场特点?如何实现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答: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构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在融资额、交易量和估值水平方面,预计将呈现与沪深交易所不同的特点。
在市场功能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聚焦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通过构建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充分体现市场包容性和服务精准性,强化各市场板块之间的功能互补,不断扩大资本市场覆盖面,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着力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基础制度,坚持上市公司从符合条件的创新层企业中产生,同时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充分发挥纽带作用,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在市场运行方面,北京证券交易所坚持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和风险偏好与沪深交易所有较大差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相匹配,将形成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投资文化,预计整体市场运行相对平稳。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今后将如何实现与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的协同发展?
答: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后,由全国股转公司统筹管理,仍将坚持与创新层、基础层统筹协调和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北京证券交易所承接在创新层、基础层发展壮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主要是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开市场融资交易服务,对创新层、基础层形成示范引领和“反哺”功能,激发新三板整体市场活力,提升对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推动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挂牌企业积极向上的良好市场生态。
创新层、基础层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来源,主要对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进行培育和规范,提供更加包容、精准的市场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更早熟悉、更早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信息披露意识,涵养公司治理文化,源源不断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输送优质上市资源。
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同步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基础制度将有哪些主要安排?
答:北京证券交易所将整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探索建立适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发行上市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
一是融资准入方面,突出创新型中小企业经营特点,总体平移精选层发行条件以及有关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方面的上市条件,提升包容性和精准性。完善公开发行、定向发行融资机制,丰富市场融资工具,提供直接定价、询价、竞价等多种定价方式,进一步贴合中小企业多元化需求。
同时,试点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从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强化制度针对性、精准性和包容性,压实各方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审核注册各项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切实把好“入口关”。
二是交易制度方面,坚持精选层较为灵活的交易制度,实行连续竞价交易,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自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增加市场弹性。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促进买卖力量均衡,防范市场投机炒作。
三是持续监管方面,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一方面,与证券法、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基本规定接轨,压实各方责任。另一方面,延续精选层贴合中小企业实际的市场特色,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权激励、股份减持等方面形成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企业融资需求和规范成本。
四是退出安排方面,维持“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市场生态,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完善定期退市和即时退市制度。建立差异化退出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至创新层或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
五是市场联接方面,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丰富企业成长路径。在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培育壮大的企业,鼓励继续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坚持转板机制,培育成熟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到沪深交易所继续发展。
问:北京证券交易所将采取什么样的组织架构?证监会将如何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建设?
答:与会员制交易所不同,北京证券交易所由全国股转公司出资设立,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创新层、基础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建设、发展,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营”。
证监会将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在保障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抓紧出台各项规则,组织做好技术系统准备工作。
改革过程中,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严防借机炒作概念,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