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在岗员工也可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工作通知

来源:金羊网 作者:孙唯 发表时间:2021-09-17 11:30
金羊网  作者:孙唯  2021-09-17
今年报考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比去年稍有提前。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孙唯

9月16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报考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比去年稍有提前。

据了解,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采用院校自主招生方式,重点开展“1个计划”和“1个试点”。分别是: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社会人员开展的“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面向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企业在职员工开展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同时,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广东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相比于去年,今年面向的范围有所扩大,新增基层在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两类人群。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及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者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应是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为对口专业从业人员。现代学徒制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已和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今年,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以及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相关考生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符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和相关院校专业报考要求且拟报考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考生须进行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报名及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不得修改已填报的个人信息或院校专业志愿。因未认真查阅或向招生院校咨询院校专业具体报考条件而无法获得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考核工作执行自主招生模式,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考核工作于10月9日至10日期间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实施。免考、面试等与去年相同。

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录取工作拟于10月18日-25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成功后,学生将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适合成人、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有关专业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现代学徒制学生来说,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社会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试点班学制统一为3年。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入试点专业或其他专业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职院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招生专业。

编辑: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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