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税务:精准对接民办养老机构需求 开展行业政策宣传辅导

来源:金羊网 作者:谢文鑫 发表时间:2021-10-14 18:05
金羊网  作者:谢文鑫  2021-10-14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加大对辖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力度。

金羊网讯 通讯员曾凌 何婷婷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逐渐提高,养老服务需求正在快速增加。为更好助力当地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梅江区税务局加大对辖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力度,通过上门辅导、微信短信精准推送税惠政策,帮助企业应享尽享、应知尽知,减轻经营压力。

在上门辅导中,税收管理员对涉及养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据了解,目前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涉及多个税种,除了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外,还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耕地使用税等多个税(费)种的优惠政策。

“我们民办机构养老是对公办养老的补充,目前还处在摸索阶段,加上疫情影响,经营压力也比较重。开业后,在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辅导下,我们也实打实享受了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也为接下来的发展增加了底气。”梅州颐诚医养结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钟俊杰说道。

据了解,2019年开办的梅州颐诚医养结合医院是梅州市首家医养结合的民办养老机构,也是梅江区老区、苏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亩,设有床位50张,配备了专业的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为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

税务人员还提醒钟院长,由于养老院占地面积比较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养老行业的优惠也是比较给力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惠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没想到我们9月份刚成立,税务部门就主动上门送政策,通过这次辅导,我们对这些减税降费政策有了更加系统清楚的了解。有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这对我们企业后续发展增添了很多信心啊!”一家依(梅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说道。

考虑到新办企业在税收政策、系统操作等方面基础薄弱,梅江区税务局还到多家新成立的养老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详细讲解了优惠政策、享受流程、办理申报等常见事项,积极响应新办企业的涉税需求。

梅江区税务局负责人表示,机构养老将是长期趋势,税务部门将继续关注辖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协作,进一步精准施策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精细服务切实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减负,助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编辑:Giab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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