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好办”上线法律援助申请服务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焕坤 穗政数宣 发表时间:2021-11-17 21:03
金羊网  作者:李焕坤 穗政数宣  2021-11-17
有时想走法律程序,又担心花费太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穗好办”解决了。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焕坤 通讯员 穗政数宣

你是否遇到“老赖”拖欠工资、子女不赡养父母、家庭暴力……有时想走法律程序,又担心花费太高,这个问题可以通过“穗好办”解决了。

11月17日,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广州市司法局通过“穗好办”APP上线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审核通过后可以得到援助,而且是无偿服务。

据介绍,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人员,且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或者本市户籍人员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外审理或者处理,均可申请。

有需要的公民可在“穗好办”APP“办事”页面,进入“个人-服务专题”,点击“法律服务”;进入“法律援助预申请”申请页面,提交有关资料选择“办理方式及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预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查。申请人可在“我的办事”查看预审查结果。预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新闻加点料:

什么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公民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广州市申请法律援助:

(一)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或者本市户籍人员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市外审理或者处理;

(二)符合以下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属于以下规定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的人员。

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12个月的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认定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但法律、法规、其他规章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优于上述规定的,从其规定;

备注:《广东省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公民认定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没有价值较大的资产的,应当认定为经济困难: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6个月,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就读国内全日制中高等学校,导致家庭月人均消费性支出超过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但是应当提供相关证件等材料:

(一)《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经济困难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军人军属等;

(二)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

(三)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主张权利的老年人;

(四)撤销监护权案件的申请人;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申请国家赔偿的公民;

(六)重度残疾人、多重残疾人、残疾老年人、孤残儿童;

(七)驻穗或者入伍前为本市户籍的士官及其军属;

(八)营以下现役军官;

(九)因战、因公致残的现役或者退役军人;

(十)因公致残的辅警;

(十一)因公牺牲的或者病故的辅警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关系的近亲属。

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

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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