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光诉冯守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2022)粤1391民初4787号案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23-12-22 16:46
  作者:  2023-12-22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1391民初4787号  

冯守斌:

  本院受理原告张春光与被告冯守斌、梁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作出(2022)粤1391民初4787号民事判决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证据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联系人:喻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2-5500290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编辑:周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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