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司机未获许可开网约车 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来源:金羊网 作者:程行欢 发表时间:2018-05-12 10:51

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交通运输部官网11日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驾驶员,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网约车的失信行为还包括: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 6 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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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司机未获许可开网约车 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金羊网  作者:程行欢  2018-05-12

金羊网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交通运输部官网11日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驾驶员,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6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

《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网约车的失信行为还包括: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网约车服务价格及定价规则,侵害乘客合法权益;违法使用或故意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质量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 6 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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