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食安现场走进斗门 食药监部门发布国庆消费提示
文/图 记者黄珏
珠海市食药监局第15期“食安现场”阳光执法活动对斗门镇餐饮单位和超市开展检查。记者了解到,通过前期在网上公布的20家餐饮单位和10家超市,由网友进行投票选取,截止9月29日上午9点,共有3851名网友参与投票。票数最高的2家单位分别为:斗门镇中心小学食堂和斗门镇广兴隆购物广场。

9月29日上午10点,斗门区斗门镇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对票数最高的2家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此次餐饮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人员管理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原料控制情况;设施设备及维修情况;加工制作过程。超市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新鲜肉类和散装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冷藏食品经营过程控制情况;食品经营企业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情况;保健食品经营情况。

通过检查,斗门镇中心小学食堂存在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肉类索证索票不符合要求,配餐间紫外线灯消毒记录未能实时记录等问题;斗门镇广兴隆购物广场存在散装食品标签标示不规范,冷藏设备未能及时校验,食品索证索票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斗门镇食药监所所长黄永赞对两个单位递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日之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拱北食药监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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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食药监发布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采购食品应选择在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户选购食品,并留存购物凭证。不在无证食品摊点选购食品,不购买变色有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
2.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SC许可号编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建议不宜过多购买临近保质日期的食品。
3、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
4、外出就餐要选择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应选择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设施齐全、卫生信誉高、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5、就餐时如发现有食品问题,应保护好存在食品问题的饭菜原状,并立即与饭店负责人交涉;在尚未食用,未造成健康问题的情况下,可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饭店自行协商解决;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到医院救治,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吐泻物等相关证据,同时拨打市民热线电话12345投诉举报,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