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羊网记者 李晓旭
为增强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8月13日下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记者了解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计划资金,重点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创新发展培育。该资金由深圳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分为事后资助、奖励、贷款贴保以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支持方式。
鼓励企业上市
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主要扶持产业紧缺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创新创业帮扶资助项目等。比如,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开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创新创业服务项目。对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和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支出,包括活动场地租赁、交通差旅、师资顾问劳务、研究调查、设计宣传、设备设施使用、服务购买和组织管理等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为了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深圳市拟好了一系列“大红包”,对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深圳市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以及迁入深圳市的外地优质上市公司给予奖励。具体来说,对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已经完成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奖励;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对已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在挂牌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外地优质上市公司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按照市场运作原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深圳行政区域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报销部分参展费
深圳还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获得银行贷款,对其银行贷款担保费给予补贴。对小型微型企业发生的单笔担保额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单笔担保额500-800(含)万元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万元。
为了鼓励支持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为开拓国内外市场参加国内重点经贸科技类展会项目,深圳拟对参展项目实际发生的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资助,根据当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规模和申请情况确定年度资助比例,年度资助比例最高5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上云项目,在管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提升信息化程度,对能充分体现企业上云提质增效降本等方面促进作用和行业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深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对入选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奖励;获得省、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奖励; 获得省、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深圳鼓励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经统计部门确认、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对首次新增纳入深圳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