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交通918(ID:hzfm918)
近日,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件:被告人李某通过微商多次购买所谓的“迷药”“催情药”, 在交友软件上结识女性后将对方迷奸,令人心悸。
网上交友约“奔现”
2017年8月的一天,21岁的赵某在交友软件上结识了陌生男子李某。在网上聊了几天后,李某约她“奔现”。想着跟李某还算聊得来,自己也不排斥跟对方见一面,赵某就同意了。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次的见面经历会让自己后悔终生。

见面当天,李某开着一辆白色尼桑SUV,上车后李某递给赵某一瓶矿泉水,这一举动让赵某觉得,这个小伙子还挺会照顾人,稍微放松了对李某的警惕。
车子开到饭店,李某殷勤地点好菜,又给赵某开了一瓶椰子汁放在面前。可就在赵某分神的时候,李某竟然偷偷往饮料里下了药。赵某也没注意他做了什么,只顾着低头玩手机,一瓶椰子汁拿在手上没一会就喝完了。

饭后,赵某睡意越来越浓,不知不觉失去了意识。等赵某醒来,已经是次日凌晨一点多。她一个人躺在酒店房间里,衣衫不整。手足无措的赵某,只能打电话向朋友求并拨打了110报警。

悲剧多次上演
赵某是李某下药迷奸的第一个人,却不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李某信心倍增,如法炮制,频频通过交友软件结识陌生女性,并约她们见面,在吃饭、喝酒过程中,趁对方不备往饮料里下药,等对方失去意识后实施强奸。

2018年1月,警方终于抓获了屡次作案的李某。经李某供述,自己的药是通过微商购买的,微商告诉他,这些药物可以让女性“迷幻昏睡、听话乖巧、断片失忆”。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李某为了测试验迷药的效果,甚至在自己的老婆身上下了一次药。警方在李某的手机中,还找到了多张其作案时拍摄的照片和几段不雅视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至少五次购买“迷药”或“催情药”,并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期间,先后四次向交友软件认识的女性下药,并与其中三人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经下城法院一审和杭州中院二审,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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