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5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扩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全区住宅小区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全区所有住宅小区,只保留一个车辆、人员进出通道,设置体温监测点。非本小区车辆和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有事确需进入的本小区以外人员,要进行登记、测体温并与小区内相关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2.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由区住建部门、各街乡(开发区)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控;没有物业公司的住宅小区,由各街乡(开发区)、社区居委会组织网格员、区直下沉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加强管控;原区直单位自建小区由区直单位负责加强管控。
3.要加强住宅小区内环境卫生工作,加大垃圾清理和小区出入口、单元门、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消毒消杀力度。
4.凡街乡(开发区)、区住建部门、区直单位等工作敷衍、不落实的,一律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蔡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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