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为加强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我们编辑整理了1月23日至2月7日疫情防控期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传播疫情谣言5起典型案例。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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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湖南省郴州市森林公安局北湖分局刑侦治安队民警张某在与他人聊天过程中,听闻“有一名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擅自脱离隔离,且有反社会情绪,并于2月2日逃脱,至今未找到”的消息。在未对该信息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情况下,张某使用本人微信账号将该信息以语音方式发送到其他微信群。导致该信息在全市大范围传播,引发社会恐慌。2月4日,经相关部门核查,该语音信息内容为虚假谣言。2月5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决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北湖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张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按二级科员确定待遇。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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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詹圩镇詹圩居委会干部周某某在未经组织同意且未加以核实的情况下,擅自将詹圩镇政府梳理出的《詹圩镇武汉方向返乡人员去往异地登记表》转到其周义头村微信群,并在微信群中声称这份名单是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致使群内多人转载,造成不良影响。1月29日,周某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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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张某某(男,21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无固定职业)与朋友苗某某(男,18岁,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无固定职业)到昆明市盘龙区云南顺丰速运快递点办理寄件过程中,张某某用手机拍摄四段其自编自演拦截口罩叫卖的视频,并将视频上传微信朋友圈,为达博人眼球、炫耀自己的目的,谎称截留了从境外来昆的包裹,可下单购买,后被其他网友转发新浪微博,引发大量网友关注、质疑关注,形成舆情,造成不良影响。张某某编造虚假视频信息在网络发布,扰乱社会秩序,干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盘龙公安分局依法对其给予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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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关村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说,果园村一家六口湖北籍人员全部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关村派出所迅速与大辛庄镇镇政府及果园村委取得联系并进行实地查勘,经查并无该疫情,民警立即开展调查,于中午将嫌疑人曹某某控制。据公安机关调查,曹某某系潞州区老顶山镇关村人,他编造疫情并上网传播,造成了一定的社会恐慌,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曹某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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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一则荒诞的传言在贵州六盘水传出,这则传言称,一头母猪在生下小猪后开口说话,它说,瘟疫严重,只要煮9个鸡蛋吃下,就不会得病了。六盘水市六枝网警获悉后,立即开展核查,于当日下午找到发布信息的朱某某,据交代,其于2月5日凌晨4点左右刷网络短视频,看到一条信息称吃鸡蛋能提高抵抗力,于是就编发母猪下崽开口讲话,吃鸡蛋能防疫情的信息发至两个微信群,导致信息广泛传播。目前,朱某某因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行政拘留。
长治市委依法治市办
长 治 市 司 法 局
2020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