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叶金鑫 何蜜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城乡社区治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提出19条创新举措,构建民政领域“一核四社”工作机制。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以及群众自治的领导、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引领基层各类组织自觉贯彻党的主张,确保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
增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通过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专项行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开展村级组织减负行动,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社区万能章”等问题。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经验,推动提高村(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村(社区)应急管理机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培育规范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通过实行社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融合发展,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居民有序参与社区事务,引导多方参与社区服务,加强社区矛盾预防化解,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通过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创新统筹服务模式,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参与社区治理,为社区居民特别是特殊群体开展需求评估,协助落实政府各项保障服务政策,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社会服务水平。通过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拓展婚姻和殡葬服务、完善区划地名服务,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全面扎实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解决好群众关切的“为难事”。
夯实民政领域基层社会治理基础。通过加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建设等三方面,进一步整合利用资源,拓展服务和功能,有效发挥整体效能。
强化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建设“智慧民政”等三个方面强化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