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出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邀你建言献策!

来源:金羊网 作者:符畅 莫冠婷 李宇栋 发表时间:2021-04-07 22:18
金羊网  作者:符畅 莫冠婷 李宇栋  2021-04-07
养老是每个家庭的深深关切,也是全面小康不可缺失的一环。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莫冠婷 李宇栋

养老是每个家庭的深深关切,也是全面小康不可缺失的一环。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广东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477万,占全省户籍总人口的15.3%。预计到“十四五”末,广东人口老龄化程度将突破16%。

如何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近日,广东省民政厅牵头拟制《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将达到九成以上

《征求意见稿》明确发展的主要目标:计划到2025年,广东省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全方位“大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丰富便捷。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有效覆盖,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有至少一家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统筹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护理型功能有效提升,护理型床位达到55%以上。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一间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医养康养服务融合提升。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壁垒进一步畅通,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有一家设有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或中医院等的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22年,全省实现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达到12万人次;到2025年,实现培训规模和专业水平整体提升,全省养老机构院长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上岗率均达到 100%。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实现路径,其中包括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推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新业态 发展银发经济、促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改革驱动养老服务创新发展等十一个具体举措。

在促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和租赁等方式进行配置。

同时,全省将普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在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在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健全居家养老助餐配餐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广居家养老“大配餐”、社区养老“长者饭堂”等“助餐配餐”服务模式,健全完善助餐配餐服务点,不断满足老年人居家用餐服务需求。到2022年,以县为单位全面建立居家社区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在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加大医保定点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申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在其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同时,加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另外,还将加大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力度,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将“大湾区养老”融入粤港澳协同发展空间,以深港口岸经济带、南沙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的先导作用,深化粤港澳在养老服务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标准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通过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互通,探索珠三角九市异地养老服务和拓展面向港澳同胞的跨境养老服务;落实与境内民办养老机构同等待遇,吸引港澳养老服务提供者来粤开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

【知多D】

参与时间:2021年4月7日至5月6日;

参与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

电子邮件发至:mzt_liyd@gd.gov.cn

信函请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广东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邮政编码:510030

传真请发送至:020-85950824

编辑: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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