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锦绣中华·大美岭南——传承岭南文化、讲好岭南故事”网络视听节目品牌促进计划活动启动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苏轼在广东惠州品荔枝,写出了脍炙人口的《食荔枝二首》。背山靠海的岭南,自成一种独到的文化。岭南文化包含了广府、客家、潮汕、雷州和高凉等数种地方文化,它是诸多民族的共同文化载体,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支脉。岭南也是近代的思想重地,三大重要革命皆源于此。
无论是何种表现形式,顺着脉络找寻根源,岭南文化始终是自由、包容、革新的。苏轼曾发出这样的赞叹:“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增强大众对岭南文化的关注、认同、传承,需要展现岭南文化的精髓,讲好岭南故事。
随着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岭南文化的传承与发扬有了越来越丰富的展现形式。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联合举办第二届“锦绣中华·大美岭南——传承岭南文化、讲好岭南故事”网络视听节目品牌促进计划活动启动了。活动由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由腾讯、UC、网易、21CN、TT语音、BIGOLIVE、YY直播、花生FM、粤听APP、懒人畅听、荔枝APP、酷狗音乐、粤语喜马拉雅协办。
活动将面向各网络视听影视机构、团队、个人征集一批体现传统文化精髓、具有鲜明岭南风格、突显岭南文化、反映当代价值观念的网络视听作品,作品可以涵盖乡村振兴成果、岭南历史风貌、民俗风情、饮食文化、侨乡文化、岭南人物、经济社会建设成就、科教文艺、港澳特色等内容。进一步发挥网络视听新媒体行业特色优势,讲好岭南故事,传播岭南文化,用岭南文化精髓推动大湾区人文价值链的延伸,进一步推动岭南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活动规则
征集时间:2022年3月-2022年5月
征集作品主题:紧扣党的二十大、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征集展现岭南文化、地方特色、岭南精神风貌的网络视频、音频作品。作品可以涵盖乡村振兴成果、岭南历史风貌、民俗风情、饮食文化、侨乡文化、岭南人物、经济社会建设成就、科教文艺、港澳特色等内容。
征集作品类型:
(1)网络视频:网络电影、网络微电影(30分钟以内)、网络剧、网络纪录片、网络短片、网络直播、短视频
(2)网络音频:广播剧、文学、戏曲、资讯、综艺等音频节目
(3)主题栏目(视频、音频等主题专栏、专区)
参评作品要求:
总体要求:参评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传递正能量,内容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对影视作品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络视频要求:MP4、MPEG、AVI、MOV等格式,要求原片输出1080P以上高清视频,鼓励采用4K超高清标准(分辨率3840*2160p,HDR、50帧)请确保作品电子格式可通过各类播放器打开。简体中文(英文)字幕。
网络音频要求:推荐使用WAV格式,采样率44100或48000;MP3格式,音质码率需在320kbps以上
参评流程:
参评资料获取方式:https://www.wlst.org.cn/dmlnzt2
报送要求:
1、提交完整的《参评作品登记表》、《版权承诺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若个人报送需亲笔签字。
2、报送视听节目单元作品需附作品海报电子版图片1张(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3MB)。
3、存储介质:U盘、硬盘或光盘。
4、作品电子版材料要求:每部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电子文件夹,文件夹内需包括作品《参评作品登记表》excel电子版、《版权承诺书》扫描件。
作品所在电子文件夹及作品电子版名称命名格式:“《作品名称》-类别-报送机构名称/个人姓名-时长(X分X秒)”。(类别为:网络视频节目/网络音频节目/短视频)
例:《弘扬岭南文化》-网络视频节目-张三-8分30秒
报送方式:
1、邮寄报送
根据上述参评材料要求将所填资料纸质版、电子版及作品U盘、硬盘或光盘以邮寄、快递方式报送至组委会。
作品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8号广视宾馆4楼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秘书处,收件人:曹小姐,020-61228874
2、电子邮箱报送
根据上述参评材料要求将所填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dwlst@qq.com;纸质版材料以邮寄、快递方式报送至组委会。
所有送选作品储存介质(U盘、硬盘、光盘等)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参评方自留备份。
注:组委会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3、登录短视频平台上传(手机短视频)
手机短视频也可以登录腾讯微视APP、微信视频号、UC、抖音、快手、大鱼号、西瓜视频,带话题#岭南文化之美由你拍#上传短视频进行网上自荐展示。初次筛选符合条件者收到报名通知后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即完成报名。
报名须知:
1、参评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或版权原有机构所有,建议在递交作品参评之前进行版权登记。
参评方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方或授权代表方,需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作品素材(音乐、文字、图片等)、创意等各要素,必须原创或者已经得到著作权所有人授权使用,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并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
参评方确保参加此活动不会与其他方权利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方自行负责。组委会保留因此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2、参评方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作品报送材料,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3、参评方同意无偿授权组委会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及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宣传手册、文集、书刊、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组委会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方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需求。
4、如因活动宣传推广需要,将根据主办方要求的统一规格,在入围优秀作品中添加特定标识或语音说明。
5、参评不收取任何费用。
6、参评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方接受活动的所有规定。组委会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征评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7、活动组委会拥有本活动及其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琛、葛艳艳 020-61228875、020-61228876
投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湖路8号广视宾馆4楼广东省网络视听新媒体协会秘书处
投稿邮箱:gdwlst@qq.com
岭南文化已深入广东的“肌理”与“血液”
望通过您的作品
展现粤韵风华
传承岭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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