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东正式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来源:金羊网 作者:周聪 发表时间:2022-07-02 08:40
金羊网  作者:周聪  2022-07-02
广东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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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报道:7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广东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近日,省政府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动员。

推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是完善失业保险体系。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基金保障能力,解决失业保险统筹层次低,基金调剂能力弱等问题的迫切需要。

去年6月,广东印发了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7月1日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并实行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参保范围、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政策、统一待遇和促进就业项目支付政策、统一经办规程、统一信息系统的“六统一”,确定了广东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总体原则等。

在省级统筹后有何变化?根据《实施方案》7月1日起,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办法,基金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管理使用,统一核算结算。

各级税务部门将征收的失业保险费按笔划入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省级统支。各地按季提出用款计划,所需款项从省级财政专户拨付至各市社保基金支出户。

与此同时,各市原结余基金由省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按当地上年度平均月支出额标准,留3个月支出额在各市支出户中作为周转金,扣除周转金后结余的15%上解至省级财政专户作为省级统筹启动资金,其余结余基金委托各市暂时存放,使用权在省级。

在费率政策和缴费政策方面,广东建立全省统一的费率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基准费率标准基础上,实施浮动费率,根据企业裁员情况分别按不同档次征收,减轻企业负担。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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