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推深做实林长制,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广东发布2022年第2号总林长令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爱丽、通讯员林荫报道:近日,广东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林长李希和广东省省长、省总林长王伟中签发了2022年第2号总林长令——《各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的令》(以下简称“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巡林工作,推深做实林长制,圆满完成全年林长制各项任务,确保国家和省林长制考核取得优良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总林长令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各级林长要深入林长责任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林督导。要结合当前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植物园体系建设、科学绿化、资源保护管理、林业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工作进行巡林。要深入林区深入基层,督促各地高标准推进绿美广东、古树名木保护、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等行动,加强重大项目用林保障,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总林长令同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各级林长要着力推动解决制约当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林长办要建立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持续跟踪督办,确保巡林发现的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扎实开展巡林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完善森林资源保护执法、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的创新举措,提升我省林业生态建设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总林长令还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林长要切实加强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巡林督促相关林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严防涉林“三个重大”问题发生。要将巡林作为了解掌握各地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的重要渠道,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林长制督查考核的要求,严格对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林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林长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当地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当地林长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