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拟修订,正公开求意见 住宅停车场收费议价 应由四方共同申请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王彤 发表时间:2022-09-15 07:11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王彤  2022-09-15
据悉,要调整停车费,应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停车场经营者、提议业主(需占业主总人数5%以上)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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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王彤报道 9月1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官网发布公告,就《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下称“规则”)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据悉,要调整停车费,应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停车场经营者、提议业主(需占业主总人数5%以上)共同申请。

意见对处理违规行为进行了细化。其中提出,业主委员会违反规则规定,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向业主大会提议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经业主大会决定罢免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此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冒充业主或者指使他人冒充业主进行电子投票,不得伪造或者指使他人伪造业主的选票、表决票、书面委托书或者业主签名。有相关行为的,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给业主、业主大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则还提出,物业服务区域调整、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住宅停车场收费议价、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确认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等,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使用电子投票系统征集业主意见。其中,住宅停车场收费议价应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住宅停车场经营者、提议业主(需占业主总人数5%以上)申请。

申请人应当持提议事项等相关书面资料,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使用投票系统征集其他业主的意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参照规则规定,协助申请人使用投票系统征集业主对提议事项的意见。

■提交意见方式

9月27日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chenxin01@gz.gov.cn)、邮寄(广州市府前路1号大院3号楼物业管理处,邮编:510030)等形式反馈意见。

编辑:聂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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