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薛仁政、穗医保 发表时间:2023-01-19 06:58
羊城晚报  作者:薛仁政、穗医保  2023-01-19
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薛仁政、通讯员穗医保报道:为持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覆盖面,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办理参保及缴费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广州延长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时间(以下简称“延缴期”)。其中,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相关院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符合条件的广州市其他城乡居民(包括:持居住证人员、灵活就业及非从业人员、未成年人、老年居民等),办理参保及缴费期限将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据了解,缴费标准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元/人,财政按每人920元予以补助;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28元/人,财政按每人790元予以补助。

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延缴期内完成参保及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即使参保人在2023年2月办理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缴费手续,在2023年1月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予以报销。具体所需材料可通过“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医保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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