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肥猪”“娘娘腔”都属于语言欺凌!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穗检宣 发表时间:2023-05-25 06:48
金羊网  作者:董柳、穗检宣  2023-05-25
同学们遇到欺凌行为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广州市检察院和市教育局等联合主办活动,讲解校园欺凌知识并介绍对应“妙招”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穗检宣报道:“‘肥猪’‘娘娘腔’——这些都属于语言欺凌……”昨日,由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教育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和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联合主办的“小Law号双师课堂”启动仪式暨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上,一名检察官姐姐的讲解,迅速吸引住了台下学生们的注意力。

当天,“小Law号双师课堂”以“检察官+社工”组合在活动的“普法情景剧”环节中首次亮相。“普法情景剧”结束后,检察官姐姐以“剧”说“理”,介绍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除了打架斗殴、抢他人东西、强拿硬要、毁坏他人财物等行为欺凌外,检察官还重点介绍了三种非肢体类校园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

据她介绍,语言欺凌是指通过辱骂、嘲笑、歧视他人的外貌、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来侵犯他人的人格尊严。“比如,‘肥猪’‘娘娘腔’——这些都属于语言欺凌。”

社交欺凌包括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剧中的学生分组的时候没有人愿意跟小琴一起,这其实就是社交欺凌。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听到有的孩子说‘我不跟你玩了,不仅我不跟你玩了,我还让我的好朋友他们都不跟你玩了’,这其实是社交欺凌,它很可能让受害人产生孤立、无助、沮丧、尴尬情绪,很可能在很长时间里都无法缓解。”检察官姐姐说。

网络欺凌就是网上散布他人的谣言、发布令人难堪的图片、发表人身攻击言论等。“网络欺凌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伤害更大的特点”。

检察官姐姐补充说:“我在工作中接触过一些人,他们会认为这种非肢体类校园欺凌没有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直接的伤害,没什么大不了,甚至没有把它当作欺凌,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身体看似没有受到伤害,但其实这种欺凌已经给他人的精神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孩子受到这样的伤害后,会失眠、焦虑甚至抑郁,对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生活造成影响。行为恶劣者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请大家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那么,同学们遇到欺凌行为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同学们遇到校园欺凌,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和正确求助,我在这里送给大家三个小妙招。”台上的社工姐姐就此回答说,“第一,语言规劝,告诉欺凌者他行为的严重不良后果并要求对方主动放弃。第二,请求帮助,我们可以尽可能地寻求成年人的帮助,也可以向老师以及身边其他值得信任的人求助。第三,机智沉着,我们可以假装顺从,拖延时间寻求机会让自己逃脱或者报警。遇到欺凌,有一件事情特别重要,大家一定不要被欺凌左右了自己的情绪,要做一名自信、自爱、自强的人。”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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