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中被污染区域历经3年重新变绿

来源:金羊网 作者:张豪、郑育婷、戴巧利 发表时间:2023-06-03 09:05
金羊网  作者:张豪、郑育婷、戴巧利  2023-06-03
经过3年的努力,目前所污染的生态环境基本得到修复,被污染区域重现绿水青山。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豪 通讯员 郑育婷 戴巧利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2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等一行人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村,对一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生态修复情况进行现场回访。记者从现场了解到,经过3年的努力,目前所污染的生态环境基本得到修复,被污染区域重现绿水青山。

据介绍,该案污染时间长、地域范围广、生态环境损害大,是广州法院审结的标的额最大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赔付金额超过1.3亿余元,被称为“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

6月2日上午10时20分许,沿着崎岖不平的山路,一路颠簸,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行人来到花都区炭步镇三联村的一处半山腰,放眼望去,昔日的荒山披上了绿装,两旁的树木郁郁葱葱。不过仍然可见一大片裸露的岩石,只有零星几处长出了植被。

“相比我2020年来回访时,生态修复效果特别明显。当时走到现场,垃圾漫山遍野,堆得有几层楼高,基本上看不到山后面的树,如今整个变样了。”经办该案的广州中院环境资源庭四级高级法官茹艳飞望着眼前的景象感慨道。

2007年,花都区某垃圾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环评要求,将未经处理的垃圾、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堆放、填埋于厂区西南侧山体,直至2016年才被花都区环保局责令停业。

根据专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受污染场地面积约3.88万平方米,垃圾倾倒量40余万立方米、24.78万吨。由于垃圾受雨水冲洗,倾倒的垃圾渗透到地下水和周围土壤中,造成植被破坏、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花都区检察院对该垃圾厂实际投资人及经营者李某强提起公诉,2020年5月29日花都区法院判决李某强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刑事判决后,广州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市法院于2020年9月11日判决卫洁垃圾厂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3441900.49元、功能损失费用17143500元、鉴定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448896.4元。

“现在生态修复到什么程度?”回访现场,有市人大代表提问。

“在该案中,我们采用了‘修复优先’原则,就是在还没有判决之前,法院就已经支持政府组织开展生态修复,目前已经把垃圾以及被其腐蚀的土壤和石头都清理完成了。”茹艳飞回答道。

“你看,一些岩石夹缝中也生长出了小草,这意味着土壤已经改良到可以生长绿色植物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筱萍指着远处的岩石,对众人补充说道。

“是啊,目前垃圾清运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但复绿工作还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就像吴院介绍的,现在只能长草,过段时间可能就符合条件种树了,慢慢地可以完全复绿。不过,这需要靠大自然的力量才能完成。”经办该案的检察官接过话来,回答道。

“所以这样就更加彰显环境资源保护的意义,破坏起来很容易,修复起来非常难,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吴筱萍说。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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