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广州黄埔拟最高扶持企业5000万元

来源:金羊网 作者:徐振天 林越虹 发表时间:2023-07-17 19:21
金羊网  作者:徐振天 林越虹  2023-07-17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 实习记者 林越虹

7月17日,记者从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细则》(修订稿))中获悉,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黄埔区拟支持区内优质购物中心、新零售生活超市、特色商业街区的建设和优化升级,支持引进国外和本土知名品牌首店、免税店、中华老字号,计划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购物中心建设开业

《办法细则》(修订稿)中提到,在办法有效期内,在2026年9月13日前开业、入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发布的《五星购物中心名录》的购物中心,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运营方最高5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中国连锁百强企业运营的新建购物中心,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且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给予运营方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办法细则》(修订稿)支持在黄埔区新建优质购物中心。对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且开业率90%以上的,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上、8万平方米以上的,分别给予运营方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在黄埔区建设以互联网为依托、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经营业务的新零售生活超市。对新开设的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5000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运营方30万元、60万元、9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购物街区转型升级

《办法细则》(修订稿)提出,支持黄埔区现有购物中心优化升级,支持新建或改造示范特色商业街区,以及其他载体进行商业化改造。

对改造投资额 500 万元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5家购物中心,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统一经营管理和招商运营,实际(改造)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3条商业街,按照实际(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依据相关规定改造后新增商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2个项目,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项目运营方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品牌首店引进经营

《办法细则》(修订稿)支持引进国外和本土知名品牌首店、免税店、中华老字号。

对在黄埔区开设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广州首店的国外知名品牌的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在黄埔区开设中国(内地)首店、广州首店的本土知名品牌企业,对其开设首店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在黄埔区开设免税店的企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对在黄埔区开设中华老字号门店的企业,按照该店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支持高端住宿餐饮落地

《办法细则》(修订稿)还提到,支持星级高端酒店,高端餐饮品牌在黄埔区设店经营。

对在政策有效期内新建且达到五星级、四星级标准的高端酒店,分别给予其 5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进行重新装修且装修成本2500万元以上的酒店,按其装修成本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鼓励五钻级以上的餐饮店、 中华老字号餐饮店、米其林餐厅、黑珍珠餐厅等高端餐饮品牌在黄埔区设店经营,按其单个门店装修成本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扶持。

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便民社区商业中心。对开业后正常营业1年以上且开业率90%以上,计容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3万平方米以上的便民社区商业中心,政策有效期内择优遴选不超过10家,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分别给予运营方最高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新闻加点料】

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21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意见:

(一)联系电话:020-82111498

(二)电子邮箱:1345699925@qq.com

(三)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B栋309室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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