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拐42年后找到家人!警方:人贩子已去世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8-07 18:46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3-08-07

1980年左右,陕西女孩被父亲的工友用一块糖诱骗,拐卖到了四川。42年来,回家的念头一直在杨女士心头萦绕,她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近日,好消息传来,陕西汉中市南郑区的一户寻亲家庭与杨女士的信息十分吻合。2023年8月6日,杨女士从四川赶到陕西与亲人相认!

被拐42年,杨女士终于与亲生父亲相见,父女俩激动相拥,拥抱哭泣,老父亲捶胸顿足,痛哭失声。这一刻,终于团圆了!

被拐42年

从小发誓一定要找到家人

寻找亲人的路,杨小丽走了27年。现在,她已经到达终点。

4岁那年被拐骗到四川南充时,她已经有了记忆,虽然改了姓,但一直记得自己的本名叫杨小丽。模糊的记忆中,自己坐了一夜火车被带来,家门口有河,地点好像叫沙坝又或是沙坪坝,家里有个哥哥,比她高许多。

20岁开始,杨小丽依据记忆中的碎片,走上漫长的寻亲路,她一边工作一边寻找亲人,期间经历了无数次失望。

今年6月,杨小丽与养父母促膝长谈得知,她疑似来自陕西汉中南郑,人贩子也曾告诉过养父母,她的亲生父亲叫“杨正海”。有了这些线索,杨小丽前往陕西汉中寻找,还在短视频平台发视频、网络直播,试着“大海捞针”。

没想到,这根“针”真的被她捞了起来。7月19日晚上,杨小丽日常直播寻亲,一名网友在直播间里说“你是我妹妹”。最初她以为是骗子,但当线索都能对应上后她确定,这名留言的网友就是她儿时记忆中个子高高的哥哥。

8月1日,警方打来电话,DNA比对成功。杨小丽说,在接到比对成功的消息前,她内心就已经确认了。从1981年被拐时4岁离家,到再次回到亲人的身边,过去整整42年。

“我现在非常幸福。”杨小丽笑着说。

4岁被父亲工友用糖骗走

1981年秋天,杨小丽被父亲的工友彭某从陕西汉中拐卖至四川南充营山县。

被拐时,她脚上穿着一双灯芯绒花布鞋,还记得自己是住在一个大概叫沙坝或者沙坪坝的地方,家门口有条河,“当时还坐了一夜的火车”。

据警方介绍,1981年,杨小丽跟随父亲外出务工时,认识了父亲的工友彭某,彭某见四岁的杨小丽活泼可爱,便趁着其父不在身边,将杨小丽诱骗至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卖给了她现在的养父母家中。杨小丽从小也记得,自己是被彭某拐过来的,“当时好像是吃了一颗他给的薄荷糖”。

养父母给杨小丽改了姓,但她一直记得,自己的名字叫杨小丽。后来寻亲时,她也一直对外用杨小丽这个名字,希望家里人听到“杨小丽”三个字后,能够找到她。

经过多年打拼,杨小丽现在事业有成,但她的童年却极为艰苦。她还记得,9岁那年,养母病重卧床,她凌晨4点就得起床煮猪食喂猪,养父则要出门去粮站打工,挣钱给养母治病。那时候的她还没有灶台高,每天早上要做好早饭喂给养母吃,上学之前还得干完农活和家务。

童年时期,杨小丽每天晚上都在做同一个梦,梦见妈妈来接她,第二天早上醒来,枕头都是湿的。她记得最快乐的事儿,是小学一年级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养父得知后把她扛在肩上打转。

因为是被拐来的,村里的小伙伴们都以异样的眼光看待她,也不愿意跟她玩耍,杨小丽的童年是在孤独中度过的。从六岁开始,杨小丽在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找到家人。

曾一边打工一边寻亲

20岁这一年,杨小丽也萌生了寻找亲人的念头。

当时,村里有同龄人外出到沿海打工挣钱,杨小丽跟着一同到了深圳,进了一家塑料厂。

第一个月的工资,杨小丽还记得发了480元,“拿到工资的第一个晚上,我去夜市里吃了八个糖水煮鸡蛋,把剩下的钱存了起来,赚够了钱要去南江找妈妈。”小时候,村里老人经常对杨小丽说,她是从四川巴中南江被带过去的,杨小丽也默默记住了南江这个地名。

杨小丽19岁时。图/受访者供图

在塑料厂里工作了几个月,也存了些钱。1996年秋天,杨小丽第一次踏上了寻亲路。

她记得,从广州坐火车到重庆,再坐车到四川的达州,再从达州到巴中,然后去到老人们口中说的南江县。到达这个家人可能存在的地方,她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第二天一大早,便开始在南江县城里打听,有没有叫做沙坝或者沙坪坝的地方,当地有老人告诉她,南江有个地方叫沙七坝。

“到现在我还清晰记得当时的心情,既紧张又害怕。”但三天的奔波,在大街小巷里散发寻亲的传单,她没能得到任何有用线索,坐在路边上号啕大哭,又坐上了回深圳的车。

在外漂泊了五年,杨小丽没有与养父母家里有过任何联系。在一位朋友的劝说下,她回到四川南充,发现养母生了重病,“看到养母病后骨瘦如柴躺在病床上,我才觉得曾经的一切都不重要了,我希望她健康地活着。”

在家里照顾养母两个月,杨小丽再次去了四川巴中南江,依旧无功而返。后来每一年她都会去南江寻找亲人,但每年都遗憾失落离开。

29岁,杨小丽在四川南充成了家,因为养父母家除了她没有别的孩子,她也觉得自己不能离养父母太远。

一边寻找亲人,一边经营事业与家庭。不知不觉,二十多年就已经过去了,杨小丽事业小有成就,开了一家美容院,但她唯一的遗憾,是没找到自己的亲人。

从养父母处获知关键线索

2022年底,杨小丽与养父交谈时无意间得知,拐骗她来到四川南充的彭某,曾告诉他们,杨小丽的亲生父亲叫“杨正海”。今年6月,杨小丽又与养父母进行了沟通,得知自己疑似来自陕西汉中的南郑县(现更名为南郑区)。

杨小丽开始在陕西汉中南郑找寻父亲“杨正海”。今年6月份,在四川绵阳警方的帮助下,杨小丽得知陕西汉中南郑区有一名老人叫杨正海,看过老人的照片杨小丽本人也觉得很像。“信息都能对上,我当时以为就找到家了。”杨小丽说。

满怀期待,但她去了汉中才知道,这家人并没有丢过孩子,老人很善良,听完她的遭遇,给她煮了一碗鸡蛋面,“陕西这边有出门饺子回家面的说法,我当时吃得很香”。

杨小丽寻亲路上遇到的杨正海一家人。图/受访者供图

“鸡蛋面吃完了,梦也该醒了。”杨小丽在社交平台吐露自己的失望。但她当时并不知道,她这一次回去南郑寻亲时所住的酒店,离她真正的家只有一公里的距离。

虽然有过颓废,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她早已习惯。回到四川南充,她带着养母去找彭某还在世的妹妹,希望得知自己被拐的更多细节。这位现年已90多岁的老人只是告诉她,彭某当时在四川巴中南江的酒厂打工,别的再没有信息。

杨小丽继续通过网络直播、发短视频寻找亲人,并在平台购买流量,将视频推给四川巴中南江和陕西汉中南郑这两个地方的网友,希望有好心人看到线索后提供给她。

直播间里被哥哥找到

7月19日晚上,杨小丽在直播间里跟网友互动,一名网友在直播间里说“你是我妹妹,爸爸叫杨文海,彭某在南郑酒厂煮酒”。最开始看到这句话时,杨小丽认为是骗子,便没有理会。

一位来自重庆的热心人则留心联系上了这名网友,这名网友把家里人的照片和身份证等信息都发了过来。拿到了对方的照片,志愿者们都认为和杨小丽的样子很像,但杨小丽的心里依旧忐忑。

当时已是深夜,在志愿者的劝说下,她打了电话,双方一直聊到凌晨两三点。经过交流,她发现线索都能对应得上。

与亲人拥抱。图/受访者供图

这名自称是她哥哥的网友告诉杨小丽,她是在1981年10月23日丢失的,家里找了她两天后,发现父亲在酒厂的工友彭某也消失不见,家里人推测,是被彭某带走了。家里人也多次前往彭某的籍贯所在地四川仪陇寻找她,但都没有找到。实际上,彭某跟着改嫁的母亲到了四川南充,早已不在仪陇。

哥哥告诉她,父亲的名字叫杨文海而不是杨正海,那双被拐时穿的花鞋子是奶奶做的,拐人的彭某名字也对得上。此时,杨小丽心中已经确认,找到家人了。

时隔42年老父亲再次背起了她

7月24日,杨小丽再一次前往陕西汉中南郑,这是她自1981年被拐离家,过去整整42年后,第一次真正踏上了回家的路。

虽然内心已经认定自己找到了家人,按照流程,她和哥哥等人还是做了采血比对。比对结果出来前,杨小丽将自己与哥哥、姐姐、姑姑等亲人们团聚的视频,分享在社交平台上,让关注她寻亲的网友们一同感受喜悦。

8月1日,哥哥杨斌接到了警方的电话,DNA比对成功。不过哥哥还是和杨小丽童年记忆中一样调皮,他在饭桌上告诉杨小丽,要多吃两碗饭,不然听到消息后就吃不下了。哥哥说了这句话,杨小丽认为是DNA没比对上,哥哥这时又吓唬她,DNA相似度很低。

听到这个消息,杨小丽有些蒙了,但这时哥哥自己却绷不住了,说已经比对成功,她百分之百是杨家的孩子。

杨小丽依偎在哥哥身边。图/受访者供图

杨小丽得知,父亲健在,今年已经78岁高龄,而母亲早已离世。她说:“妈妈成了我最大的遗憾。”

跟父亲阔别42年的第一次见面,两人抱头痛哭,杨小丽一遍又一遍喊着“爸爸”。

这一天,老父亲特地穿上了白衬衣迎接女儿归来。在家门口的院子里,已经78岁的杨文海背起了分离42年的女儿,他想让女儿找回童年时在爸爸背上的记忆,他对女儿说:“今生能够再见,我死而无憾。”

阔别42年后,78岁的老父亲背起了女儿。图/受访者供图

现在,杨小丽把社交平台名字改为了“杨小丽成功寻亲”。家人用一场盛大的仪式欢迎她回家,巨大的横幅上写着;“走遍天涯海角难忘回家的路,欢迎小妹回家”。

回想二十多年的寻亲路,杨小丽说自己有过迟疑有过犹豫,但一路遇到了许多好心人的支持,她也庆幸自己坚持了下来,“我现在非常幸福!”杨小丽笑着说。

记者从南郑区警方了解到,拐卖杨小丽的人贩子彭某已于2012年去世。

为什么人贩子没有一律死刑?

每当出现与寻亲相关的新闻,人们对人贩子判刑的讨论也会随之出现。人们对人贩子深恶痛绝,不少网友在感动之余也难免义愤填膺:人贩子这么坏,就应该都判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拐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名以上等情形,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可以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案情不同,刑期也会不同。有的人贩子,或是坦白罪行,或积极配合找孩子,判以五六年刑期,乃至更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可有的人贩子,让受害者及家属失散二十余年,却被判以刑十余年,两相比较,难免让人感到“量刑过轻”。甚至有的案子,因历时太久,证据难寻,“人贩子”难以“拐卖”定罪。

2014年,“打拐电影”《亲爱的》真实原型孙海洋,用14年寻子,在检方的量刑建议书上,人贩子却只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介绍,由于十几年前大都是现金交易,查不到人贩子的交易证据,加上人贩子坚称自己是送孩子,而非卖孩子。因此,在无法证明“以出卖为目的”的情况下,只能以“拐骗”入刑,其最高刑期是5年。

有时,民法上的补偿也难以慰藉受害者。根据各地法院公布的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一般不超过10万元。郭丽一度以“精神损害”索赔50万元,被法院驳回;与之对应的是李景伟案,两名人贩子分别被判以赔偿5万元。

正所谓,不平则鸣。很多案件,因不平而变得广为人知,又因不平而群情激奋。在此情形下,“一律死刑”更像是对受害者的声援。

多名人贩子曾被判死刑

其实,我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名上,始终保留着死刑。

据裁判文书网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谭永志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书显示,2008年2月至2013年4月,谭永志伙同黄玉琴、吴小堂(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地收买婴儿22人,运送至河南省中牟县等地贩卖给谭爱敏、王章坤(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等人,上述婴儿的亲生父母至今未查找到。

谭永志积极预谋,主动联系云南等地的人贩子收买婴儿并四处寻找买主,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被第一、二审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谭永志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认为,罪犯谭永志长期从事拐卖婴儿勾当,拐卖数量特别大,罪行极其严重,对谭永志依法判处死刑。

此外,在梅姨案中,人贩子张维平三次因拐坐牢,查实至少拐卖儿童11人;周容平用暴力胁迫甚至麻醉的方法来绑架孩子母亲,强行抢走并卖掉孩子,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最终,两人也都被判处死刑。

愿天下无拐

让漂泊的孩子回家

让离散的家人团圆

来源 | 羊城晚报综合 极目新闻、人民网、央视网、上游新闻等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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