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怎么调整?最新的细则来了!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3-09-06 09:45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3-09-06

银行存量到底如何调整,房贷利率能够调多少?9月5日,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集体通过公告形式,回答公众疑惑。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梳理以下几个问题:

(一) 时间:什么时候开放申请?

按《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 9月25日起就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届时,银行普遍会开放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接受客户申请,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将及时通过银行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另行公告。

(二) 什么样的房贷在调整范围内?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只针对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等非住宅型房屋贷款不在调整范围之内。对于组合贷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单独调整利率水平;

其次,需要满足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署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

再次,该笔贷款为首套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贷款;

最重要的是,该笔贷款发放利率高于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比如建行银行明确指出,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本次首套住房贷款拟调整到的利率水平,则不进行调整。

(三) 如何认定首套房标准?

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您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四) 如果贷款发放时适用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现在能否调整?

如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也可纳入调整范围。举例,某用户有一笔未结清、2023年8月以前发放、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办理的贷款,如按用户当前所在城市政策初步可判断可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符合存量房贷调整条件。建议提前准备首套房贷款相关佐证资料,后续按照我行印发的操作指引提交利率调整申请。

举例,某用户有一笔未结清、2023年8月以前发放的、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政策办理的贷款,如按用户当前所在城市政策仍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则不符合调整范围。为了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此次只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二套房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如后续您所在的城市更新相关“认房”“认贷”政策,您可按最新政策要求提交利率调整申请。

简单来说,这个取决于当前实际住房情况是否已经符合您办贷款的城市首套住房标准。如已符合,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贷。

(五) 首套存量房贷利率能降到什么水平?

根据要求,调整后的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目前,房贷利率是在LPR基础上加减点确定的,本次调整不涉及LPR变化,是调整加减点。例如目前LPR是4.2%,您的贷款按加80个点执行,则您现在实际贷款利率为5%(4.2%+0.8%),如果您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为LPR+10个点,则您存量贷款调整后不得低于LPR+10个点,调整后您的贷款利率最低为4.3%(4.2%+0.1%)。

银行表示,上述政策空间内,充分考虑百姓诉求,保障客户权益,进行调整,具体请以我行后续公告为准。

按《通知》要求,调整后的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戴曼曼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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