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粤应宣
9月13日,记者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获悉,鉴于受灾地区灾情趋于稳定,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决定于2023年9月12日22时将省Ⅱ级救灾应急响应降为Ⅲ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