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店最高奖励300万元!广州南沙商贸服务业专项政策即将出台

来源:金羊网 作者:冷霜 罗瑞娴 徐子程 发表时间:2023-09-19 21:26
金羊网  作者:冷霜 罗瑞娴 徐子程  2023-09-19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近日将正式印发。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冷霜 通讯员 罗瑞娴 徐子程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近日从南沙区商务局获悉,为扩大高品质供给,激发消费新活力,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南沙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近日将正式印发。

广州南沙 通讯员供图

《扶持办法》有五大亮点

据介绍,《扶持办法》具有保持政策稳定性、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政策竞争力、简化兑现条款、新增促消费措施等五大亮点。南沙原商贸业、重点区域生活服务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扶持办法》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消灭政策扶持“真空期”,做到新旧政策无缝衔接。

《扶持办法》覆盖全区范围内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预计三年将惠及企业超900家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扶持办法》奖补力度超越南沙以往同类政策,直接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第一梯队,如对存量企业的经济贡献奖补力度,提高到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存量部分的60%与增量部分的90%的总和,奖补上不封顶,重点突出增量奖励,用强力举措推动鼓励企业在南沙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壮大。

为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更好促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扶持办法》一是简化条款,如经济贡献奖只有3档,首店落户按比例奖补;二是扶持办法与实施细则“二合一”,企业了解政策“一本清”。

广东省近期印发《促消费专项行动政策措施》,内容包括促进家电消费、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促进文旅消费、举办促消费活动、营造消费氛围等五项措施。南沙“快人一步”迅速响应,在《扶持办法》中增加了促消费专项行动相关支持举措,积极落实相关工作精神,体现南沙自贸新区政策高效、灵活的优势。

同时,南沙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增鼓励南沙品牌“走出去”支持条款,力求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南沙新消费、新餐饮品牌总部;新增消费场景升级和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促消费条款,多措并举,营造全区良好消费氛围。

南沙居民消费市场具有巨大潜力

据悉,2023年上半年,南沙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2%,增速较一季度上升了17.4个百分点,保持全市增速第一,居民消费市场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2023年上半年,南沙共推出3轮政府消费券发放活动,已累计发放消费券2000万元、带动消费超过6000万元,精准助力零售、餐饮企业加快恢复。

南沙今年上半年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共计举办9场促消费主题活动,包括承办广东省商务厅202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广东汽车消费节(春季)启动活动,举办“咖啡文化周”“五一品鲜生活节”“520进口水果专卖场”、荔枝文化节活动,激发南沙本地产品、本地品牌消费,打造联动各方、全民参与的浓厚消费氛围。

同时,南沙将通过新商业载体释放消费潜力。目前区内拥有多个新建商业综合体项目,包括中铁建环宇城、方圆悦方城、星河coco park、中交邮轮城悦天地等,预计将在下半年陆续入市开业,商业面积合计超过30万平方米,将为零售、餐饮品牌落户南沙提供大量优质软硬件配套商业载体。目前正在大力引进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进一步提高南沙居民消费品质,丰富消费者的选择。

一分钟简单了解《扶持办法》

适用范围:

《扶持办法》适用于经营关系在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商贸服务业企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运营主体。

主要内容:

《扶持办法》从拉动经济指标增长和促进居民消费发展两个方面出发,共设置九条核心条款:

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

对年营业收入满足门槛的商贸服务业企业给予扶持奖励。对新入驻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80%;对存量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区级经济贡献存量部分的60%与增量部分的90%的总和。

支持企业实地经营

(一)对进驻南沙重点商贸企业集聚区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3年办公用房免租扶持;

(二)对首次在南沙租用办公场所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最高给予企业每年100万元的租金补贴。

支持建设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集聚区

对进驻大宗商品产业集聚区且满足条件的批发业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的90%。与第一条不可同时享受。

支持零售品牌落地发展

支持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品牌旗舰店,最高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按照引进1家广州首店30万元、1家南沙首店10万元的标准,给予实施招商的商业体运营主体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鼓励优质餐饮企业落户南沙

对在南沙首次开设门店的内地、港澳以及国际知名品牌餐饮业企业,最高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支持南沙品牌餐饮、零售企业“走出去”

鼓励南沙品牌餐饮、零售企业在全国拓展直营分店,按照企业每年净增门店数量与门店面积核算,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开店奖励。

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

支持南沙现有商业综合体升级,打造商文旅体娱跨界融合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对满足条件的改造项目,按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00万元的扶持补贴。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一)联动商贸业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线上线下结合的促消费活动,按活动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行业协会每年最高50万元的活动经费补贴。

(二)鼓励行业协会及会员企业利用区内现有商业载体,打造创意新品牌和港澳青创项目孵化示范区。

(三)鼓励行业协会、商贸服务业企业充分发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媒体渠道,组成促消费宣传矩阵。

鼓励支持集体食堂规模化经营

(一)对首次引入在南沙实际开展经营的餐饮企业提供供餐服务的集体食堂,符合条件的,给予食堂所属单位1家食堂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为满足条件的集体食堂提供供餐服务的餐饮企业,最高奖励区级经济贡献的50%。与第一条不可同时享受。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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