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被网暴案”将择期宣判,亲属:不承认侵权,就无和解可能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刘克洪 发表时间:2023-09-25 21:13
羊城晚报•羊城派  作者:刘克洪  2023-09-25

9月25日,两起关于“刘学州被网暴致死”的网络纠纷案件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线下开庭,刘学州养家姥爷和代理律师周兆成作为原告参与庭审,被告为网络大V“真话哥”与“暖心姐姐”。经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该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非常激烈,但都非常遵从法庭的指挥”。两起案件是分开审理,所涉被告都对刘学州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抱歉,有和解的意向。但对被告发布视频的内容,他们均认为是引述媒体的报道,属于公民正常的监督权的行使过程。

“在我们看来这不是‘引述’或‘监督’,就是侵权。”周兆成说:“被告方在刘学州已经明确发布动态反驳了报道的内容之后,依旧进行引用,并且还加入了主观评价,包括指责刘学州心机,甚至说让刘学州身败名裂。这些已经明显脱离了对一个15岁少年的监督的范畴。”

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等候的刘学州养家舅妈柴女士也明确表示,在对方不承认侵权的前提下,双方没有任何和解的可能。

“我们提起这个诉讼,不是为了经济赔偿,也没有任何利益诉求。就是想让网暴者受到法律制裁!如果对方想赔偿,我们也会全部捐掉。”柴女士说,“我们之所以一心要为孩子讨个公道,就是希望刘学州被网暴致死的悲剧不要再次发生了。”

周兆成表示,这次悲剧之所以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用户在享受互联网对言论自由保障的同时,并没有承担相对的义务:“言论自由应该建立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和基础上,我和原告都希望这次的庭审能成为一次全网的网络公开课,希望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和平台社区规范。”

值得一提的是,庭审当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符合刑法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依法从重处罚:

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或者其他人员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文、图 | 记者 刘克洪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杨楚滢
校对 | 赵丹丹

编辑:杨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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