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一名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唐某被辅导员通知删除自己去看演唱会的朋友圈,该生把与辅导员的聊天截图公布在朋友圈中,并提到“520元不贵啊,我自己赚钱买的”。事件引发关注后,11月8日,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调查核实,唐某申领国家助学金的资格符合标准。
这件事经网络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争议,议论主要集中在受资助者的资质问题上。这确实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作为国家助学金,首要的目的是让受资助学生能够有一个正常的生活水平,不因为生活的困顿,而影响到学业。与此同时,也会对受资助者有一定的要求,主要是家庭经济条件是否符合贫困生的标准,不能冒领。此外,其他同学乃至社会公众还会对受资助者的消费水平有一个大体上的认识,这个认识不一定以成文的方式写入资助条件和要求,但事实上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即:受资助者的消费水平应该相对节俭,而不能过度消费。

由此看来,唐同学的行为之所以引发人们的议论,主要是她个人对消费水平的认知与助学金受资助者的身份之间产生了偏差。显然,在相当多人的认知中,花520元看一场演唱会,不属于正常消费的范畴。更何况有媒体报道,她还曾花1314元,前往异地看过演唱会。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公众的质疑是有道理的,而唐同学则显得缺乏自省。在这个世界上,权利和义务总是对等的。享受了助学金的权利,则应当恪守相应的义务,这义务中包括一定的道德义务,比如诚信、比如消费水平的自我控制。
事情发展到目前,唐同学以及校方的回应,还是未能够令公众满意。事关学校的公信力,相关各方,特别是学校,有必要进一步回应。
但是,事情还需要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不仅是高校的助学活动,也包括其他的公益慈善活动,对于受资助者要有一定的道德要求,这是应当的,但也不能泛化和拔高。道德要求如前所述,主要应当集中在诚信方面,也就是是否有资格,是否在消费方面维持正常的水平。至于其他方面,则无须累加过多。总之,就是不要让受资助者生活在过度的道德压力之下。特别是对于青年学生来说,正处于成长阶段,需要一个跟其他同学相似的成长环境。过多的、高于其他同学的要求,对于受资助者的成长是不利的。因此,包括周边同学在内的整个社会,除了上述特定的方面,整体还要采取一种正常的、包容的眼光看待和要求他们。
最后,还是有几句话想对受资助同学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自省是一种美德。新闻中的唐同学,显然缺乏应有的自省意识。在我看来,辅导员传递的是一种保护她的善意,而她用这样的态度回应,实在是令人愕然。事发后,她对于媒体采访的回应,也有诸多欠妥之处。我还是希望,唐同学以及每一位受到社会帮助的人,要有自省意识,知道有敬畏,知道感恩,知道节制自己的言行。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这样做首先对自己有好处。(作者是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文丨周云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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