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潘新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