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符畅 通讯员 全碧芳 吴静哲 刘蔚
图/通讯员供图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期,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查处了全省首例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案件,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万元,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行为。
据介绍,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称广州某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广告审查批准,遂于今年8月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0年6月起委托广州市南沙区某保健食品厂生产保健食品,但该保健食品厂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已于2022年10月注销。2022年12月,当事人在上述食品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的情况下,擅自篡改该证的有效期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文7宗。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当事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万元,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审查批准的行为。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发布保健食品广告需依法宣传、规范表达,明示产品的功效和适用范围,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同时,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更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温馨提示】
如何识别正规保健食品广告?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提醒,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要正确识别保健食品广告,不受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误导,要牢记以下几点:
一看文号。发布保健食品广告需审查备案,广告内容中应当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
二看标志。保健食品应当在外包装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三看内容。可到广告审查机关网站查询广告内容真伪。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点击菜单“服务”——“我要查”——“保健食品广告查询”——选择相应省份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