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12月28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介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中心,商业银行、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广泛覆盖、安全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目前,4000多家商业银行、180多家支付机构,有效满足了1.6亿经营主体和亿万消费者的支付需求。我国个人银行账户拥有率已超过95%,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平均水平,移动支付普及率达到86%,居全球第一。
“快捷、安全、普惠的现代金融体系,是我国金融服务的特色亮点和重要标识之一。”张青松说,支付服务过去以商业银行为主,随着非银行支付服务的快速发展,逐渐呈现出商业银行提供大额、对公支付服务为主,支付机构聚焦小额、便民支付服务,二者既有竞争、也有分工合作的新格局。
张青松表示,今年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支付产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边界,赋予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权力,有力夯实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文|记者 刘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