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禁”是“限”还是“放”? 30多年前广州为何率先立法?

来源:金羊网 作者:柳卓楠 发表时间:2024-01-01 07:54
金羊网  作者:柳卓楠  2024-01-01
羊城晚报就此采访了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防人员、相关法律专家等,大家对此进行共同探讨。

●30多年前,广州已对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立法

●30多年后,“是否禁放”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柳卓楠

“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应予修改。”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群众和企业对有的地方性法规中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等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给出了答案,提出审查建议。

该建议一出,立刻引发网友热议,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甚至引发烟花概念股开盘就大涨的现象。许多网友直呼这一建议是“民之所向”,但也有网友对烟花爆竹燃放背后的安全隐患担忧。目前,这场关于烟花爆竹的讨论仍在持续中。

新时代下,烟花爆竹是“禁”“限”还是“放”?怎么管理和监督?羊城晚报就此采访了市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防人员、相关法律专家等,大家对此进行共同探讨。

30多年前广州为何率先立法?

对于广州而言,关于“烟花爆竹是否禁放”的话题讨论早在30多年前就开始了,广州也是全国最早一批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立法的城市之一。早在1992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就出台了《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地方性法规(现已废止,2021年出台了《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其中就明确了在广州越秀、天河等八个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为何30多年前广州就率先立法规范烟花爆竹燃放?市民、媒体当年是如何讨论的?记者采访了当年的两位亲历者。

“那是在1991年持续月余的一场大讨论,很多市民给羊城晚报来信讲述是否支持燃放烟花爆竹,这一讨论直接或间接推动了烟花爆竹禁燃的立法工作。”中国晚报工作者协会会长,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社长刘海陵回忆起30多年前的报道,依旧历历在目。当时,刘海陵负责跑消防线口,由于烟花爆竹燃放造成很多火灾事故,他时常到火场内、医院里采访。“当时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不规范,造成很多危害,比如火灾、炸伤、空气污染等。所以消防部门就和广州人大一起讨论是否要立法进行管理。”

老消防员李茂贵对此也记忆深刻。“当年我们一到春节的时候就特别忙,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火灾事故非常多,我们几乎每天都在救火的路上,甚至有消防员的眼睛都被炸伤过。有一次一连炸伤了十几个孩子的眼睛,一下子引发了社会关注,烟花爆竹的规范管理迫在眉睫。”李茂贵说。

刘海陵介绍,在立法工作开始前,羊城晚报就在报纸开设公众话题专栏《烟花爆竹众人谈》,持续20余天讨论,收到了300多封来自全国各地读者的来信。采访间隙,刘海陵拿出了多张1991年的报纸报道原件,记录着当时市民们的热议。来自湖南的宋三梅来信说:“我们全家人进行讨论后,认为用爆竹录音来代替爆竹,并研制生产一种无烟、无火的替代品,这样既方便、安全,又保留了传统。”来自广州的龙之表示:“允许限时限地限量燃放,爆竹生产厂家控制药量,只能生产低响爆竹。”……刘海陵介绍,这次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群众来信全部转交给了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报道也引起了广东省、广州市领导的重视,并专门作了批示“在征求市民同意的基础上,制订地方性法规。”

“当时广州观念超前,敢于立法,媒体也充分发挥了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共同推动了这一法规的出台。”刘海陵说。

在这次讨论过去5个月后,1991年8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经省人大批准后,于1992年开始实施。此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民建议、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等多次对此法规进行修订,并在2021年出台最新版的《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30多年后是禁是放各有说法

市民巫萱妍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是庆祝节日、表达喜庆之情的方式之一。如果决定放开燃放烟花爆竹,可能需要采取一些注意事项来确保公共安全和减少不良影响。她建议,要限区域限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加执法力度,加强对燃放活动的监管和管理,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鼓励发展更环保、安全的替代品,如电子烟花等。

“要适当放开烟花爆竹燃放和禁售规定,不能一刀切。”广州市人大代表吴小丽认为,烟花爆竹燃放可以增添节日喜庆气氛,让春节更有年味,还可以拉动经济发展,拉动内需。“现在广州有6个区是全域禁销禁放烟花爆竹,我觉得可以在每个区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定时定点让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但一定要注意监管力度。”吴小丽说。

烟花爆竹售卖、燃放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能忽视。广州消防介绍,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尤其冬季天干物燥,城区人员密集、高楼林立,燃放烟花爆竹掉落的未及时熄灭的烟火,极易引发火灾。今年以来,广东已发生多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

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谭国戬认为,对烟花爆竹的销售与燃放管理关键是从安全角度考虑,要注意加强生产安全管理与燃放有序管理。例如,生产环节是否安全,是否容易导致爆炸危险;燃放时是否会导致自身及路人的安全;燃放可能导致的火灾、空气质量与卫生管理问题等。此外,在生产销售环节要把好关,不要出现伪劣产品;在燃放时要注意时间、地点的安排与控制,不要一揽子无序开放。

“一揽子放任自流及一揽子全面管控都是不可取的,而是要科学均衡去施策,这样才能让政策有温度与可执行性。”谭国戬说。

“我很赞同全国人大的这一做法,体现了人大立法更科学化、精准化。”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涛指出,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现,要尊重习俗、尊重历史文化,但不可忽视烟花爆竹燃放背后的安全问题、环境问题等。

“如果放开,要加强执法和监管,这是关键。”刘涛举例,在法规中明确禁放的区域就一定要严格管控,而在可以燃放的区域,一定要合规燃放,比如,不同种类级别的鞭炮烟花哪些可以放、哪些不可以放,这些都有待细化,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此外,他建议,政府要严控烟花爆竹的产品生产质量,制止劣质产品出现造成安全事故,并严格管控烟花销售企业和门店。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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