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当地通报
1月19日晚,河北日报客户端发布消息,记者从唐山市获悉,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立即部署对事件开展调查核查。
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会同唐山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目前,对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责任追究等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工作组负责同志表示,其他各项调查、核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一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彻查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检回应
针对此事,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最高检表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
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此案教训深刻,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此前报道
2023年12月8日中午,年逾75岁的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退休干部马树山因通过邮寄信件给河北省、唐山市及迁西县党政领导干部,反映、举报现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在用人、城市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其家中被迁西县公安局带走。次日,他被刑事拘留。
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以犯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5日,在迁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不到半个月,迁西县法院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下午5时许,他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回到了家中。同日,迁西县检察院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书》,“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对马树山撤回起诉。
1月16日,迁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4】冀0227刑初1号),准许迁西县检察院撤回对马树山的起诉。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河北日报、澎湃新闻、央视新闻、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