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侯梦菲 柳卓楠 黎秋玲
1月1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翌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据悉,《条例》是贯彻南沙方案、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全新定位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继《深汕深度合作区条例》后又一先行性试验性立法,在全国具有创新意义。
《条例》全面回应南沙相关立法需求,强化放权赋能、强化协同港澳、强化面向世界,对南沙管理体制机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开放合作、城市发展、规则衔接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规定,通过立法破除改革发展障碍,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能放则放”,强化放权赋能
南沙是广州的未来,也是大湾区的未来。
2022年6月,国务院颁布《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赋予南沙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定位。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列入了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以立法保障南沙高质量发展。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介绍,《条例》首先明确了省、市、区三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南沙建设中的职责。同时,强化放权赋能,在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的基础上,立足南沙建设发展、开放合作的实际需要,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省、市有关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看来,《条例》分别从创新体制机制、突出放权赋能、建立创新容错机制、明确调法调规的程序等方面,保障和推动南沙的改革创新。例如,在放权赋能方面,最大程度将有关权限依法下放,调整由南沙行使,努力实现“南沙的事南沙办”。
“我们将把一批省级管理权限集中下放给南沙行使,鼓励南沙在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平台建设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促进南沙公共法律服务业优化升级。”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燕梅表示。
财政科研资金可直接拨付至港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条例》聚焦科技创新,注重科技联合创新,规定推动实施广州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打造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明确支持南沙与港澳及国际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联合创新,共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与此同时,《条例》为科研物资跨境流动开辟通关“绿色通道”,支持南沙开展科研人才引进,支持南沙跨境科研物资自由流动,开展跨境科研用的物资正面清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试点,推广进境动物源性生物材料检疫监管便利措施。
《条例》还打破行政藩篱,明确支持南沙实施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便利化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财政科研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澳门地区牵头或者参与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布局深海深空深地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
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引擎。如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下好未来产业“先手棋”?《条例》给出了答案。
《条例》规定南沙应当制定并公布推动南沙产业发展政策,布局深海、深空、深地等新兴领域产业集群,科学谋划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与半导体、生物医药、商业航天、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与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条例》的颁布将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新一轮发展契机,对南沙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具有制度性引领作用。”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敏表示,接下来,南沙将聚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攻坚,推动产业动能接续和优势再造,打造大湾区产业发展新高地。
例如,突出汽车制造强链;围绕物联网、数据要素、人机交互等领域,着重引进一批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标志性项目;瞄准深海空天开发等领域,大力发展海洋产业、空天产业,积极开辟量子、元宇宙等未来产业新赛道等。
加强南沙与港澳的机制衔接
如何加强南沙与港澳的机制衔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条例》规定,支持南沙加强与港澳在投资和贸易、市场准入、政务服务、法律服务等方面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并推动南沙与港澳建立职称与专业资格比照对应机制,符合比照对应关系或者取得相应职称证书的港澳专业人才,在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和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条例》明确,支持南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港澳医疗服务跨境衔接,在符合条件的南沙公立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开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陆路转运服务。支持南沙医疗机构与港澳医疗机构共建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开展检验结果互认,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参与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可以在南沙按照规定以独资、合资、合作方式设置医疗机构。
《条例》还针对吸引港澳居民、国际人才在南沙工作生活,作出系列规定。在交通建设方面,《条例》明确要求省、市加大对南沙交通枢纽、轨道交通、高等级道路、干线公路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南沙与广州市中心城区、香港、澳门的快速交通干线以及南沙先行启动区之间的交通线路,完善南沙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交通网络。
在港澳青年人才引进方面,《条例》指出,南沙应当建立紧缺人才清单制度并定期发布需求目录,加强住房、教育、医疗、通勤等服务保障,引导港澳青年到南沙实习、见习、就业。南沙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可以招录(聘)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
同时,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免征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在南沙就业创业的港澳居民,可以参照当地居民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提取、贷款政策。
《条例》还指出,应当推动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市民服务中心,统一身份认证,实现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共享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