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马爱军获刑12年

来源:广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1-22 18:13
广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2024-01-22

1月22日,据广阳区人民法院消息,2024年1月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

报告提到,2023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全面宣传、认真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编辑:杨楚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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