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有博主发视频称,在浙江杭州遇到黄金“鬼秤”。
视频显示,博主准备将金项链卖给回收黄金的商家,对方称重为62克,随后他当场拿出自备电子秤一称,结果显示为77克,足足相差15克。
店老板随即将其黄金和秤摔在地上,并对这名博主进行辱骂。博主选择报警,警方到场后,协调市监局工作人员到场处理,最终,鉴定结果显示:电子天平经过改装,安装了遥控解码电路板。
黄金“鬼秤”还是比较少见,一直以来,农贸市场内的“缺斤短两”现象倒是深受诟病。
1月20日,海南省三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调查情况通报称,针对网友反映“在三亚购买水果三斤变两斤”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找到该流动摊贩,经调查,该网友反映属实,已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去年11月起,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贸市场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没收不合格电子计价秤11台,立案12起。
去年11月9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子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查处了4起非法改装销售计量器具案。
到底什么是“鬼秤”?电子秤常见作弊方法有哪些?消费者如何识别“鬼秤”?遇到“鬼秤”又该怎样维权?
什么是“鬼秤”?
电子秤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要实行强制检定。
所谓“鬼秤”,就是那些被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一些偏差的电子秤。
电子秤常见作弊方法有哪些?
“鬼秤”藏匿于街市之中,很难察觉,有网友感叹“‘鬼秤’套路繁,宰客花样多”,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踩入商贩的陷阱,就要了解“鬼秤”的常见套路。
1.秤下垫物法
一些不法商贩用硬币、纸板、泡沫垫高秤身一角,使电子秤摆放不平,造成短斤缺两。
2.四舍五入法
利用电子秤只能显示小数点后两位的设置,故意把单价打成缩小100倍,比如1.25千克的商品,单价10元一千克,正常的话该收12.5元,但他故意在电子秤上把价格打成0.1元一千克,这样一来电子秤自动会把0.125四舍五入成0.13,就可以向顾客收13元。
3.冲击力法
通过冲击借力,就是把商品重重地丢在秤上,秤盘还在晃动时就称重量、报价格,而通常这种时候显示的商品重量要比实际的重。试验表明,若一块肉的实际重量为0.155千克,用力扔到秤上时,却可以达到0.198千克,比实际重了43克。
4.托盘出售法
即电子秤空称时显示为零,但称量时却将托盘和商品一起放到秤上,托盘重量就成了商品重量的一部分。
5.利用磁铁加重
如果电子秤秤盘是铁制的,用磁铁可以加重,在称重时,用一小块磁铁在秤底部轻轻过一下,称量就会虚增。
6.遥控作弊
电子秤内安装遥控接收器或加装开关,将遥控开关设为A/B/C三档,称量则分别虚增10%、20%、30%。
7.遮盖显示法
电子秤上有重量、单价、价格三项,有的商贩会故意将其中一项挡住,有的直接用纸条或胶布挡住,有的用摊位上堆放的杂乱商品遮挡,通过虚报价格或重量来欺骗消费者。
8.芯片作弊法
不法分子利用技术手段,改变秤的电子芯片,使称出的重量比实际重,如改装电子芯片,通过预设按钮或修改密码,可随时调整电子秤的状态,同样是500克的东西,按不同的“键”,显示重量可变为550克、600克。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如何识别“鬼秤”?
“鬼秤”现象常见于各种单价较高的商品摊位,比如榴莲、车厘子、海鲜等,识别“鬼秤”,通常有三种办法。
一看:看电子秤是否有CPA标志,看是否张贴了有效期内的绿色“强检合格”标签,看商家输入的单价是否正确,防止商家在消费者看不清的情况下作弊。
二听:称重前留心电子秤有无发出“嘀”的按键声响,如果有,很可能是商家在通过某种手段作弊,此时可以要求商家断电后复位重新称重。
三核:对于大多数集贸市场、超市都配备了公平秤,可以利用公平秤进行重量复核。
消费者遇到“鬼秤”应当怎样维权?
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凭证、交易记录、证明照片或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在消费权益受损时,消费者可先行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
使用和售卖“鬼秤”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减少“鬼秤”还需消费者共同监督,使用和售卖“鬼秤”都属于违法行为。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俊丽介绍,商家使用“鬼秤”,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会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对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一般会处以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商家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且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售卖“鬼秤”的商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开明介绍,这种网上售卖电子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网友认为,“鬼秤”屡禁不止,还在于处罚力度过小。
对此,刘俊丽表示,以一单来计,处罚力度并不小,并且现在对于消费者的投诉,相关部门一般会按照最高限处理。
(参考资料:@星视频、央视新闻客户端、国是直通车、中国消费者报、中国质量新闻网、河北市场监管、九江市场监管发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勃湾人民检察等)
话题主持|记者 郑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