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智能网联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制高点,更是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
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冯兴亚、何小鹏分别提出了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探索加快自动驾驶应用落地体系化保障等建议。
近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工业与信息化部在答复这两位代表的建议时表示,将积极稳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并继续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
●南方日报记者李秀婷
积极部署推进道路测试场景试点示范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冯兴亚提出了加快推动智能驾驶汽车发展的建议。他表示,智能驾驶汽车的商业化运用,需要足够的数据积累和场景训练,但现阶段智能驾驶汽车数据采集存在障碍,算法升级迭代受阻;道路测试场景不足,使得智能驾驶能力提升受限。
他建议,对智能驾驶汽车需要收集的场景及地理数据权限进行适度放开,并统筹各地尽快放开高速路、快速路测试场景,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匹配智能驾驶道路测试需要。
工信部在答复中表示,2021年,工信部联合公安部等部门于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鼓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
同时,还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下称“双智”试点),推进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等建设,先后确定了两批16个试点城市。
工信部还成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ICV-2035),组织开展规模化、城市级、长期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与示范应用,探索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落地模式。
工信部在答复中透露,该部已会同公安部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在加快完善,将适时开展试点工作。此外,还修改形成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
工信部表示,将持续推进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双智”试点等工作,更好发挥ICV-2035机制作用。同时,加快修订完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通知,积极稳妥开展准入试点工作,推进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体系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在法律层面明确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分担
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注意到,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加速发展和落地应用,与之相配合的体系化保障与支撑不完善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例如,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系统运行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产品准入标准等问题并未完善。
他建议,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相关立法,明确自动驾驶系统运行时的法律要求、产品准入要求、事故认定边界、产品责任等,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等相关标准制定和管理规范。
工业与信息化部答复中表示,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完善中。
其中,在准入许可方面,工业与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涵盖了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要求。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送审稿对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进行道路测试、上道路通行、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分担等问题作了原则规定,已提请国务院审议。
工信部表示,将加快推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制定,明确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要求,继续推动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及责任分担等内容,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