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钱瑜
3月1日0时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正式封关运行。这是实现合作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标志性举措,也是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步。
按照《总体方案》,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发布了有关政策,明确合作区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
“二线”对人员进出不作限制
合作区封关运行是指什么内容?简单来说,合作区封关运行是指:经“一线”从澳门进入合作区的货物可予以免税或保税,自用及合理数量的物品可予以免税,其中,免(保)税货物在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之间自由流转,经“二线”从合作区进入内地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禁限类货物、物品,仍按现行法律法规等办理。
目前,“一线”主要是横琴口岸;“二线”通道主要包括横琴大桥、横琴隧道、深井通道、横琴码头、广珠城轨延长线横琴站及长隆站、十字门隧道(临时出岛)。“一线”放开,是否意味着从横琴口岸进出境不用通行证件?据悉,与拱北口岸等其他口岸一样,“一线”仍需凭证进出境,如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护照等。合作区封关运行中所说的“一线”放开,重点是货物、物品的税收放开,不是人员进出境证件的放开。
“二线”管住,是否意味着进出区有次数限制?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二线”对人员进出不作限制,和封关运行前一样,进出合作区不限次数,不需要任何通行证件。
整体而言,“一线”基本放开,主要包括税收管理基本放开、检验检疫精准放开等;“二线”严格管住,主要包括管住出区免税、保税货物,管住出区的涉税物品等;区内实现自由,封关运行后经合作区的对外开放口岸免税放行进入合作区的个人携带和寄递物品,免税放行后可以在合作区内正常消费使用。保税货物可以在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间自由流转。
合作区免税货物总体上监管年限为3年
根据货物税收政策规定,在合作区可享受免税进口的自用货物主要包括机器、设备(不含飞机、汽车、船舶及游艇等交通设备)、模具及维修上述商品用的零配件、基建物资(不含室内装饰、装修物资)等五大类自用货物。例如,合作区内的医疗机构、生物医药研发机构及企业进口自用的核磁共振、CT机、X光机等仪器设备;合作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或研发机构进口自用的大型仿真计算机、化学气相沉积机、薄膜物理气相沉积机、光刻机、离子注入机等设备;合作区内设立的建筑企业进口自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共振破碎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值得说明的是,个体工商户、分公司、社会组织分支机构等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均不能申请自用货物免税进口资格。
除“一线”进口的上述五类免税货物外,其他货物均可保税进入。例如,家用型电器、消费级数码产品、化妆品、日用品、食材等生活消费类货物均可保税进入。
对于货物免税,需要注意的则是免税货物监管期问题。根据海关监管规定,减免税进口货物根据种类的不同,海关监管年限也不同。其中船舶、飞机海关监管年限为8年;机动车辆为6年;其他货物为3年。合作区免税进口货物范围不包括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等,因此合作区的免税货物总体上监管年限为3年。针对提前解除监管或转让给免税进口主体外的其他主体有关情况,需向海关补缴进口环节税款。
此外,合作区内主体将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销售给个人的,需补缴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并缴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比如,合作区的经营商从澳门保税进口一批生活类消费货物,当该经营商销售给合作区的居民或进出区游客之后,该经营商需要向海关补缴进口环节的所有税收,同时缴纳国内环节发生的增值税、消费税。
合作区内目前并无免税物品销售
不少市民游客好奇,在合作区合法购买的物品,经“二线”携带出区时需要缴税吗?答案是“不需要”。根据当前的国家税收政策安排,在合作区内超市、商家等购买的所有物品都属于完税商品,经“二线”出区时,不需要缴税,也不计入8000元的免税额度(根据规定,游客经“二线”携带物品到内地,可以享受8000元免税额度)。目前合作区仅有出境免税店。
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称,物品经“二线”通道携带出区时,会被海关以抽查方式进行监管。如进出区旅客被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抽查到,需要主动配合进行查验,例如驾驶或乘坐车辆出区时,需要配合下车接受查验,监管部门将结合进出区人员的身份、频次进行综合研判后对其携带的免税物品决定如何验放。
那如何区分物品是否为免税物品?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称,若出区人员能证明携带的物品为合作区内或内地购买所得,则不认定为免税物品,例如,提供小票、发票等有关购物凭证。如无法提供,海关部门结合物品的标识、条形码等情形综合判定是否为免税物品,再结合进出区人员身份、频次等决定如何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