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接受羊城晚报专访: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粤检宣 发表时间:2024-03-10 07:30
金羊网  作者:董柳、粤检宣  2024-03-10
今年参加会议,冯键带来“关于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的建议”。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通讯员 粤检宣

图/张梓望

“‘两高’的工作报告,紧扣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展示了‘两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我完全赞同这两个报告。”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接受羊城晚报专访时说。

今年参加会议,冯键带来“关于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的建议”,以期“更加充分发挥两种监督方式的积极作用”。他还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天理、国法、人情、良知相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

建议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

党的二十大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今年,冯键参会带来“关于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的建议”。

他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1条的规定,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主要包括抗诉、纠正意见、检察建议三种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界限不清、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建议在工作中适用泛化、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重视不够等问题,制约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效发展,因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作区分规定,明确二者不同的适用情形和效力,更加充分发挥两种监督方式的积极作用,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提供检察助力。

冯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修改,在立法中对检察意见和检察建议予以区分规定,并相应明确其地位和效力。检察意见重在体现其法律属性、可衔接性,以实体处分权补强刚性;检察建议重在体现其说理性、共商性,以协同公开机制推进建议落实。

具体而言,一是立法明确“检察意见”的地位和效力。将当前检察机关针对案件提出的监督意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针对个案的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均调整为“检察意见”,明确检察意见具有要求相关单位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审查的强制性效力。可参照审计制度中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的法律要求,明确检察意见具有一定的强制执行力,即被监督单位应当执行,对检察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二是立法明确“检察建议”的类型和被建议单位的整改义务。将针对社会治理问题提出的建议规定为“检察建议”,并通过立法重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检察机关“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整改落实并回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说明情况或者提出复议”的要求。同时,进一步细化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推动涉酒交通肇事案件数和醉驾案件数“双降”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冯键表示,过去一年,广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检察为民机制,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

在坚决守护人民生活安宁方面,冯键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近年来广东刑事犯罪形态和结构发生的明显变化,坚持重罪打击和轻罪治理宽严相济。一方面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从严追究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608人,全省恶性案件发案数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省检察院向省公安厅制发检察建议,助推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专项清理,对37件49人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另一方面注重强化轻罪治理,尤其对轻罪案件中占最大比重的醉驾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治理,及时出台办案指引,推动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数和醉驾案件数“双降”,为“两高两部”顺利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提供了广东样本和经验做法。

在倾心回应群众诉求方面,冯键说,全省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年办理群众信访9.42万件,71件长期重复信访“老大难”积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2690件,98.2%的案件实现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化解在检察环节。如信访人童某某20年前被他人冒名顶替登记结婚,历经数年诉讼未果后到省检察院上访,省、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多方合力、妥善解决童某某合法诉求,并推动职能部门开展婚姻登记问题专项治理,处理类案29件,其中4件获评全国优秀检察监督案件。

在倾力关爱特殊群体方面,冯键说,全省检察机关落实法律对老弱妇幼残等群体的特别保护,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项治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95件。开展治理欠薪专项工作,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69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37人。重视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济,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19万元……

冯键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深化醉驾专项治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行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

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安身立命之本。冯键说,广东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说,一方面,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2023年监督立案7790件、撤案1464件;追捕2455人、追诉7563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65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0件。联合法院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核查近10年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执行案件11453人,确保司法公正权威。深化运用“派驻+巡回”监督模式,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89人。

另一方面,精准履行民事检察监督。省检察院与省法院联合制定意见,健全庭审协调、协同化解、类案监督等机制,共同提升民事审判和检察监督质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3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633件、采纳率100%。开展民事诉讼活动中财产保全案件监督,受理案件468件,发出检察建议182件。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建立工作机制,合力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监督纠正“打假官司”464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35人,褒奖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弘扬社会正气。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还有效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04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240件、采纳率100%。做实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针对刑事不起诉但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4192件案件,提出检察意见3470件,昭示“不刑”不等于“不罚”。

此外,冯键说,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346件。坚持把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16件,99.94%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解决;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依法提起诉讼495件,99.76%获裁判支持,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财产和权益价值15亿元。

冯键表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加快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续写服务保障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列的检察篇章。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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