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内规则机制再“融通”共谋时代新发展

来源:金羊网 作者:谭铮、王莉 发表时间:2024-03-10 07:32
金羊网  作者:谭铮、王莉  2024-03-10
粤港澳三地如何更进一步实现规则的融通,如何在大框架下细化每一个政策,成为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谭铮 王莉

今年3月初,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穗全国人大代表和广东省、广州市人大代表前往前海、横琴等地开展集中视察,实地调研粤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中取得的成果及遇到的法律难题,面对面听取相关意见及建议。

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的条件下探索推进区域深度合作,是没有国际先例的开创性、探索性事业。能否真正打破制度壁垒、实现规则对接,将“制度之异”变成“制度之利”,在过去的这5年,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最迫切的课题之一,也是代表和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在多方不断努力下,粤港澳大湾区持续推动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去年4月,广东省正式对外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第一批20个典型案例。粤港澳跨境信用报告标准互认,财政科研资金实现跨境拨付使用……甚至,连一块小小的杏仁饼,在粤港澳大湾区相关部门的努力下,都有了属于自己的“湾区标准”。

一个个案例背后,是一项项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在中央的谋划、部署和推动下,粤港澳大湾区既坚守“一国”之本,又善用“两制”之利。三地间不断深化的规则对接,不仅为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开辟了一条新路,也在全球范围内谱写了区域合作的崭新篇章。

站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5周年这一节点,面临“一点两地”新定位,粤港澳三地如何更进一步实现规则的融通,如何在大框架下细化每一个政策,成为不少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梁志祥:

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养老服务融合

今年的1月13日至14日,在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界社团联会永远会长梁志祥的带领下,25位长者参加由香港新界社团联会组织的大湾区幸福事业交流团,在深圳开展为期两天的康养交流活动。

谈及这次交流活动,梁志祥表示,香港是目前全世界人口平均寿命最长的地区之一,长寿时代到来,老龄化也成为包括香港在内许多大城市面临的挑战。“很多香港长者的老家在广东,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不断融合发展,不少长者也考虑选择广东的养老院作为他们退休养老的地方。”

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梁志祥多次在全国两会提交与跨境养老相关的提案。他也留意到,2023年11月,广东省民政厅与香港特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签署扩展《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合作意向书。根据该合作意向书,双方同意就扩展《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开展合作探索,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双方共同指定的内地城市,共同选取由内地机构营办的养老机构参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并推动落实相关事宜。

“《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推出后,不少香港的长者会回到内地养老。但这当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医疗保险。”梁志祥指出,目前在广东部分城市,已经允许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长者购买当地的医疗保险,但对居住时间不到6个月且具有患病风险的长者来说,目前这样的规则,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梁志祥坦言,长者们多少都有点病痛,六个月内不患病、不使用医疗服务的,毕竟是少数。“我们调查发现,虽然香港特区政府有发放长者医疗券供他们在内地使用,但不能完全覆盖长者们的需求。不少有意愿回到大湾区内地城市养老的香港长者,因考虑到就医费用的原因,便对此望而却步。”梁志祥表示,他此次提交提案,建议允许入住香港特区政府指定广东院舍的香港长者,在内地定居的首6个月内,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令在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得到更多医疗保障。在规则上,进一步推动粤港两地养老服务融合,促进大湾区养老服务产业优质发展。

澳区全国政协委员邱庭彪:

建立定期的立法机构间对话和协商机制

在全国政协委员、澳门特区行政会委员兼立法会议员邱庭彪看来,如今的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一区域的发展有望实现资源优势的互补,加强区域内各城市之间的合作,提高整个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今年两会,他提交了多项提案,内容涉及粤港澳大湾区的跨境合作和发展。其中,在加快打造大湾区涉外涉港澳法治建设新高地方面,他建议搭建更高水平的平台载体,夯实涉外涉港澳法治建设发展基础;推动更深层次的法治融合,构建完善的涉外涉港澳法治生态体系;打造更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涉外涉港澳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邱庭彪认为,粤港澳三地在法律体系方面存在差异,这为法治协同建设带来了一些挑战。对此,他认为,需要加强协同和革新,加快法规和制度的协调,以及加强跨区域合作和交流机制。

谈及合作区民商事领域的法律衔接问题,他表示,需要建立完善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以解决法律差异。推广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促进跨境商贸经济合作。同时,积极与国际商事仲裁组织和境外仲裁机构合作,借鉴经验,扩大适用澳门法律的可能性,扩大澳门民商法在合作区内的适用范围。此外,粤港澳三地可以签署民商事司法协助协议。

“实现法治协同,可以通过建立定期的立法机构间的对话和协商机制,推动各地在相关法律领域的协调。此外,可以考虑制定共同的基本法律准则,以确保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邱庭彪表示,要加强各方之间的协同合作和交流,建立有效的机制来促进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协同发展,以推动大湾区实现更高水平的法治化。

“大湾区是一个具有巨大潜力的经济区域,我的提案旨在促进澳门企业和居民融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为澳门的经济多元化发展作出贡献,并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希望通过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律协同建设,加强民商事领域的法律衔接工作,促进跨境商贸经济合作,为大湾区的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邱庭彪说。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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