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小区实行物业“自治”十年 去年“赚了”550万元

来源:金羊网 作者:徐炜伦 发表时间:2024-03-17 07:40
金羊网  作者:徐炜伦  2024-03-17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模式避免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炜伦

没有物业公司,小区不仅运转良好,还能年收入数百万元?近日,广州市海珠区祈乐苑小区在大门口挂出“热烈庆祝小区成功自治十周年”的横幅,物业“自治”模式进入人们的视野。记者从该小区业委会了解到,小区去年一年共收入550万元,由物业费、广告费、停车费等组成,十年间只上涨过一次物业费。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治”模式避免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绝大多数情况下能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两次更换物业公司后全面“自治”

祈乐苑小区建于1998年至1999年,起初由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服务质量却不能令业主满意,种种矛盾之下,2013年1月,祈乐苑小区业主将该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并于同年6月成立了业委会,9月业主胜诉后决定更换物业公司。

祈乐苑业主委员会主任冼敏强告诉记者,2014年2月28日,小区聘请了另一家物业公司,实行“半自治”模式,即物业公司的一切开支都需要报送至业委会,由业委会进行收拨款,“我们又发现物业公司上报的款项跟实际的支出不符合。”冼敏强说。2015年2月,业主再次“炒掉”物业公司,并自行组建起隶属于业委会的物业中心,开始全面“自治”。

冼敏强形容,“我们业委会相当于一个小区管理的‘董事会’,业委会成员负责小区物业的大小事务,但全部都是兼职,不领薪酬。业委会通过小区物业中心与安保、清洁及小区客服等需要用工的人员签署劳动合同,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自治”十年间只涨过一次物业费

据了解,祈乐苑小区住户接近1500户,小区的物业费及公共区域的收益是业主关注的焦点,也是实行物业“自治”需要厘清的关键。这十年间,祈乐苑小区只上涨过一次物业费,2017年,小区的楼梯房由原来的0.7元/平方米涨至1.2元/平方米;电梯房由1元/平方米涨到1.5元/平方米。“看似涨幅比较大,但实际上这个价格是很低的。”冼敏强表示,小区已建成20多年,各方面的设施都需要翻新维护,人力成本也在不断增加。

“当时我们通过业主大会对物业费调整进行表决,得到了多数业主的认可。另外,物业费仅占小区收入的四成多,还有五成多的收入来自公共车位的停车费、公共区域的广告费、快递柜、运动场的租金等。”冼敏强说,过去一年,祈乐苑小区所有收入总计达到了550万元,经费都用在小区的日常维护和翻新方面。

根据祈乐苑小区最新公布的账目,2024年1月,小区营业收入为59.30万元,包含了物业收费收入和网球场、车位收入在内的公共区域收入等;聘用人员薪资福利、保洁、设备维修、水电费、节日装饰品等全部支出共计47.12万元,当月还结余了12.18万元。

业委会团结一致为业主服务

冼敏强表示,就祈乐苑小区的物业“自治”模式而言,业委会的人员至关重要,“因为业委会成员不领工资,那么就一定要有公益、奉献的心态。在最初成立业委会时,我们的成员包括了企业高管、单位职工、大学教授、律师等等,他们在各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精神,使得业委会能够团结一致,共同为业主服务”。

据介绍,祈乐苑小区业主对业委会的工作也予以支持,经投票同意,每年补贴给业委会2万元活动经费,“业委会成员们最终都会将这笔经费用回到小区和业主身上,比如我们曾用经费设立了业委会办公室,便于业主日常咨询;还为聘用人员翻新了宿舍,使小区氛围更加融洽。”冼敏强说。

目前,祈乐苑小区的大小事务常常通过微信群交流沟通,业主反馈的一些意见,会按常规制定解决方案,再由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冼敏强认为,“业委会的组成人员本身也是业主,大家身份平等、利益相通,会站在同一角度解决问题,所以能及时遏制矛盾的发生”。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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