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个市今日起率先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来源:金羊网 作者:周聪、粤仁宣 发表时间:2024-04-01 06:48
金羊网  作者:周聪、粤仁宣  2024-04-01
意味着以后广东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既不用先垫资,也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进行“零星报销”。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周聪、通讯员粤仁宣报道:4月1日起,广东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这意味着以后广东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既不用先垫资,也不用在参保地和就医地来回进行“零星报销”,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跨省异地就医前

应先进行备案登记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广东省自4月1日起,在广州(含省本级)、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江门、肇庆、茂名等8个市15家工伤协议机构,开展为期一年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据悉,这15家工伤协议机构分别为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珠海市人民医院、遵义医科大学第五附属(珠海)医院、东莞东华医院、东莞松山湖东华医院、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中山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茂名市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等。

“根据人社部有关规定,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进行备案登记,成功完成备案登记后才可享受工伤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工伤就医要“先备案,后就医”。广东省工伤职工除可通过各级社保服务大厅线下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外,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以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等途径线上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实施就医地统一管理,住院工伤医疗费和住院工伤康复费(不含门诊费)执行就医地标准,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执行参保地规定。

开展试点

广东超3000万参保人受益

广东8个试点地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3000万,占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5%,其中农民工占全省工伤保险参保农民工82%,赴外省就医的工伤医疗费用占全省92%。

试点将为以上外来人口大市的跨省就医需求大的工伤职工,提供优质便捷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服务。

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的异地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广东工伤职工,也可以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是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二是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的,其中工伤复发的,已完成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的,已完成工伤康复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的,已完成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三是没有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四是已按规定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

累计为30.6万人次

联网结算工伤医疗费

记者了解到,广东自2019年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大力推动省内就医工伤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首创“伤病分离+智能审核”工伤医疗联网结算模式,率先开展辅助器具联网结算,率先打通工伤与医保基金结算通道,工伤认定前先走医保结算,认定后再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医保基金结算。

广东省1110家工伤医疗协议机构累计为30.6万人次联网结算门诊和住院工伤医疗费22.68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及时总结经验,充分发挥首批试点机构的示范作用,加快拓展广东省参与试点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数量,让更多协议机构提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更好地满足参保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需求,提升工伤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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