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设施上锁,别把民心锁在门外

来源:央视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4-18 15:58
央视网  作者:  2024-04-18

政府花钱建的体育馆成了干部职工专属

不允许群众进入?

近日,广东省英德市大湾镇有村民反映,大湾镇政府以体育场馆是他们建设为由不允许群众进入。

村民还说,之前有将该问题反映至英德市市长信箱,但得到的回复却是“大湾体育馆属于干部职工‘五小场所’之一,为了安全规范管理,禁止外人入内”。

对于此回复,村民显然不认同。村民说,虽然自己不知道“五小场所”是什么,但是(体育馆)本来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它属于“五小场所”自己也想不通。

关于此事,记者采访了英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镇政府搞那么大的一个体育馆光他们自己用啊?”工作人员回复称:“人家单位有钱,你能怎么办呢?”

当记者询问当地群众的运动需求如何满足时,英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却说“缺乏建设资金”。

在广东民声热线节目上,主持人公开反问相关单位负责人,大湾镇为什么要先建设这个内部体育馆?是大湾镇的公职人员比群众更加辛苦、更缺乏锻炼吗?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陈技回应:“大湾镇政府以体育场馆是他们建设为由,在镇政府里面不允许群众进入享受运动设施,显然是不对的。这种做法,也存在一种私权力的一些思想,所以这个观念的转变,还一定要进行监督和教育。接下来我们会马上行动起来,马上去整改,我带队现场去督查。政府投资的(设施)应该向人民群众免费开放,把无形和有形的枷锁彻底打开。”

广东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张东瑾表示:“我们会和清远市文体旅游局一起对这个事件进行进一步核查,然后督促主管部门对这个场馆进行改正。”

“下一步,我们省体育局将对全省的公共体育场馆的开放进行全省指导监督和检查,来解决公共体育场地开放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群众健身的基本需求。”张东瑾说。

公共体育设施用之于民

不可一锁了之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这件事“于情于理于法”,同税收工作一样,都应当遵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和原则,决不能放任“公器私用”“懒政、一锁了之”等不良现象滋生。既然是公共体育设施,就必须突出公共性与普惠性,最大程度地让市民享受到公共体育馆或体育设施的便利。

当然我们也知道,一件事虽从道理上成立,在操作上往往存在若干疑难问题。据媒体报道,在2020年,位于西安北郊的红旗体育场曾贴出通知,称“7月15日起禁止进入球场踢球”,原因是“为了体育场活动人员的安全考虑”,落款为西航体育场。此事引发较大争议,社会各界纷纷表示不解,以至于当年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在组织召开某视频工作会议时,特意指出“已建成的足球场绝对不能出现足球场大门紧闭、‘养草皮’、‘足球场禁止踢球’的现象”。

公共体育馆或体育设施“大门紧闭”或者“不许市民进入”的,又何止上述西航体育场一家?众所周知,占据公共体育设施高达六成的校园体育设施,至今也未全面实现对市民开放。个中缘由,也都同西航体育场相似,主要是在维护、保养、管理等方面存在短板,校园认为自身没有足够的资源力量来推进这件惠民工程。

公共体育馆或体育设施运营方确有一定苦衷。比如,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是一件涉及教育部门、体育部门、卫健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性民生工作,现有的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就推进学校的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制定了相关文件,提出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但那些毕竟是指导意见,具体的落实责任在于属地工作部门——权、责、利三者如何厘清,政府、社会、学校的权利和义务如何划分,需要体育部门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强化分类指导,逐步解决学校体育场地等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当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最终帮助学校等责任单位妥善办好这件惠民实事。

人们常说,好多事“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要打破这个循环,必须紧盯问题短板,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办事。当前,我国民法典在相关方面已经对具体责任作出了规定,体育部门作为牵头责任方,根据法律规定推动问题解决,手上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各地汇聚众智、集聚众力,能够有步骤、有底气地让公共体育设施用之于民,为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群众体质创造更好的条件。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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