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洋英文学校破产重整案办结

来源:金羊网 作者:董柳 发表时间:2024-05-08 06:23
金羊网  作者:董柳  2024-05-08
10个案例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11个案例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

深圳一市民申请个人破产重整,因不诚信被否被罚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柳报道: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评选结果近日揭晓。评选共收到来自全国范围内各机构独立或共同申报的131个案例。最终,10个案例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11个案例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其中,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的广州南洋英文学校破产重整案入选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由案件破产管理人申报的深圳市民朱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获提名奖。

此次评选活动由《政法论坛》编辑部、《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国应用法学》编辑部、《中国审判》杂志社、《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北大法宝和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共同发起。

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破产重整提供参考

入选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的广州南洋英文学校破产重整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法院的申报材料显示,广州南洋英文学校破产重整案已办结,重整计划于日前执行完毕。

申报材料称,广州南洋英文学校(以下简称“南洋英文学校”)创办于1993年,是全国首家双语(中英文)学校,广东省内久负盛名的老牌名校。南洋英文学校业务范围包括开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和培训中心。建校初期,为解决民办学校资金不足问题,南洋英文学校向学生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654笔共4542万元,同时还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1998年年底,广东省政府不允许再收取教育储备金。因举办者经营管理不善,南洋英文学校自此处于高负债运行。鉴于其主体的特殊性,各类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从2005年至今都无法执行。

2022年7月18日,因债权人申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南洋英文学校重整案。2023年6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南洋英文学校的重整计划。2023年11月,南洋英文学校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上看到,2024年1月19日,广州市教育局经对广州南洋英文学校送来的《民办学校名称变更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进行研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同意该校名称由广州南洋英文学校变更为广州龙涛外国语学校。

申报材料指出该案的意义在于,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实践中,民办学校特别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破产和破产重整案件少之又少,没有可参考、可研究的案例,导致理论界、实务界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破产重整的法律问题争议颇多。本案是典型的通过设置小额债权组确保重整计划草案能够表决通过的案例。同时,南洋英文学校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存在着历史遗留的教育储备金问题,非常有代表性。

为个人破产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提供实践样本

由案件破产管理人申报的朱某某个人破产重整案获2023年度“全国破产经典案例”提名奖。根据申报材料,该案为个人破产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了实践样本,并深化了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内涵认定。

申报材料显示,债务人朱某某,在保险公司担任业务经理职务。自2016年7月,朱某某因创业项目失败、投资房产失败、投资股票亏损、购买车辆贷款高额利息亏损等原因负债,债务规模合计约987642.49元。

2022年12月7日,朱某某申请参加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2023年3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对朱某某申请个人破产重整进行听证。2023年3月17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朱某某个人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调查发现,朱某某有未如实申报财产,欺诈、隐瞒转移财产,不履行配合义务等不诚信行为。2023年7月19日,深圳中院裁定终结朱某某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年8月21日,深圳中院决定对朱某某罚款2万元。

申报材料指出,本案为个人破产中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提供了实践样本,深化了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的内涵认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人民法院对“诚实而不幸”内涵的认定,具有“二元属性”:一方面,债务人的负债应出于正当原因;另一方面,债务人需展现诚信品格,即如实申报财产,未进行欺诈、隐瞒或转移财产,履行配合义务等诚信行为。本案基于朱某某滥用破产程序,对其进行了罚款惩戒,同时本案具有强调“落实债务人诚信调查”“坚决防范破产欺诈”“严格破产欺诈责任”“提高滥用破产程序的违法成本”的意义。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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