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车、自行车进公园可处200元以下罚款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6-19 09:18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4-06-19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6月17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部分)(以下简称“基准表”)的通知,对4种违法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标准,其中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基准表针对“随意放生境内陆生野生动物,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在放生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放生境内陆生野生动物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的”“违反公园管理单位车辆、滑行工具以及其他用具安全管理具体措施的”共4种违法行为,明确了较轻、一般、较重三种违法档次的具体处罚标准。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来源: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官方网站)

基准表指出,对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的行为,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其中较轻违法行为将处警告,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属初次违法的。

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不属初次违法,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而较重违法则包括机动车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等具有动力装置的滑行工具进入公园,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不属初次违法,妨碍查处违法行为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基准表还指出,将对“随意放生境内陆生野生动物,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其中,较轻违法行为指随意放生境内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随意放生境内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随意放生境内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已经危害生态系统的属于较重违法行为,将处以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记者 孙牧

编辑:聂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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