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酝酿已久的《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简称“规划”)已于近日正式出台。
规划指出,2021—2035年,广东将建立以文物资源保护利用为侧重的“文物核心保护空间-文物建设控制空间-历史文化传承空间”布局体系,落实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空间管控措施,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利用。
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等为重点规划对象
作为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广东各历史时期保存下来的文物及文化遗产较为丰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色。目前认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88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00余处。
规划提到,当前广东省文物分布及保护空间特征呈现滨海平原地区文物分布集中度高、文物保护空间与城乡建设发展空间高度重叠、划定公布的文物保护空间以中小尺度规模为主的特征。
与此同时,也暴露出文物空间信息化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文物保护空间管控要求不明确和衔接落实不到位、文物周边与集群保护面临城乡建设的客观压力、文物与其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协调措施仍不充分等问题。
此规划将以全省核定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世界文化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等研究对象。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为重点规划对象。
文物空间信息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规划详细指出,在核定文物本体及划定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方面,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从文物本体边界外扩距离一般不宜小于5米;古文化遗址、石窟寺及石刻等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从最外侧遗迹点边界外扩不宜少于30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
同时,还将施行重点区域优先划定地下文物埋藏区、开展水下文物调查及划定保护区域等完善文物保护空间划定的举措。
规划明确,至2025年,广东省范围内世界文化遗产、13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8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地下文物埋藏区及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划定成果将100%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打造“四廊三带、十片多点”传承利用格局
规划指出,将根据历史城市类、历史村镇类、古遗址密集类、革命文物密集类、自然人文融合类等5个类别,划分重点保护文物资源密集区域,实施整体性空间形态管控,确保文物与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空间完整连续,减少过度割裂,实施高质量保护利用与历史文化发展。
规划还基于广东文物资源禀赋特点、历史文化价值及空间分布特征,提出“四廊三带、十片多点”的传承利用格局,强化主题性活化利用与区域整合,提出相关资源配置要求。
围绕“历史交通廊道+自然生态廊道”空间特征,提出深化北江—粤北古道历史文化廊道、东江—韩江历史文化廊道、西江广府历史文化廊道、肇雷古道历史文化廊道等4条历史文化廊道综合建设。
依托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大遗址保护利用创新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广东段)建设,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史迹(广东)、明清海防遗产(广东)和长征史迹(广东)3条历史文化带,加强区域内文物文旅资源融合。
此外,规划还将以文物资源评价较高的区县及乡镇为重点区域,打造广佛肇、韶关、深莞惠、江门、雷州、梅州、连州—连南、中山—珠海、潮汕、罗定—郁南等10个历史文化片区,推进主题性、跨区域性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整合,塑造地域文化品牌。
文|记者 文艺 通讯员 粤文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