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10月29日发布通报:10月29日10时许,我局接群众报警称,合作街道合作路某商住楼有人持械伤人。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监控、走访摸排、调查目击证人等工作,初步查明:9时32分许,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男,19岁)来到二楼某公司前台,跟前台工作人员陈某某(男,32岁)谈话交流。10时04分,雷某某突然从包内掏出榔头和匕首攻击陈某某。受伤后的陈某某遂向一楼逃脱至商场某电竞店门口倒地。雷某某追赶到此后,又用匕首自残割脖数次。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雷某某进一步伤害自己或危害公共安全,处置民警使用催泪喷射器果断处置,将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有效控制,并将陈某某和雷某某送医救治,陈某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雷某某仍在抢救中,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