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一女生买鞋被商家索要“试鞋费”的视频引发关注。
10月26日,网友发视频反映此事。视频显示,女生与商家发生争吵,商家说“不想买就不要试穿了,我们家试两双以上要付试鞋费,不想付就不要耽误我们。”女生问,“为何不提前说或挂牌公示要收费?”对方说:“顾客多,我没有时间提前跟你说。”
该网友在评论区表示,自己就是当事人,该鞋店是淮安市清江浦区的一家鞋店,试穿2双以上就要收费10元。已经拨打了12345投诉。另一截图显示,针对收“试鞋费”,该商家回复,可以免费试穿两双,试穿5双以上不买就要索取服务费,费用根据试穿的双数计算。
11月2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拨打该商家电话,均未接通。记者发现,该鞋店短视频账号有回复此事:“只针对个人胡搅蛮缠、不尊重服务人员、践踏别人劳动力的人索取服务费。”“由于店缺人,可能不能提供每个顾客试穿多双鞋的服务,敬请理解。”
对此,极目新闻评论称,买鞋被索要“试鞋费”,名不正则言不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如果事先没有表示拒绝试穿,也没有表示要收试穿费,事后收费的行为就说不过去。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潇湘晨报、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