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思琦 通讯员 交宣
车主未给“电鸡”上牌,被交警在路面查处后,竟“弃车而逃”!这是发生在交警执法过程中的一幕。
当前,广州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11月5日,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随警出动,来到越秀区中山五路与文德路交叉口,直击执法现场。
上午10点,记者在中山五路与文德路交叉口看到,路面设置了非机动车道,并竖立了护栏,将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开来。路面上不乏“电鸡”车主等待红灯,大多数的车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先生,请靠边停车。”查处过程中,一辆满载货物且未悬挂号牌的“电鸡”出现在执勤民警视野。看到民警,该车车主企图快速骑车逃离,前方执勤民警将其拦下。
“你好,我们是广州交警,你的电动自行车上号牌没有?”
“没有。”
“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悬挂号牌才能上路行驶。根据交通法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处罚。”执勤民警说。该名车主见状,竟直接拉走了车上的货物,将“电鸡”丢在现场。执勤民警表示:“如果车主私自离开,我们会对该车进行暂扣。”
为什么要查处未上牌的“电鸡”?执勤民警表示,未悬挂号牌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这辆车撞到人,车主一旦逃逸,没有号牌记录,逃逸的车主可能无法被追查。为了每一位群众的安全,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
在上午短短30分钟的随警采访过程中,记者留意到,现场已有十余辆“电鸡”被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越秀大队邢警官表示,为了更加规范广州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广州交警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查处的内容为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路行驶,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上午的查处过程中,我们发现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行为比较突出。”邢警官说,工作中执勤民警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车主遮挡号牌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发生事故后可以“一走了之”。针对此种行为,广州交警一直保持严查严罚的态度。邢警官呼吁,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拒绝非法改装等,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