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
11月6日,广州发布《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已出台的四批97条惠企利民措施基础上,再次提出20条措施。措施包含支持制造业立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
增加全市工业用地规划总量
在产业用地审批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兼容一类工业用地(M1),兼容后增加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充分利用工业产业区块内闲置、低效的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增加全市工业用地规划总量,提高工业项目承载力。同时增加“长期租赁”的供应方式,进一步推动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多种供应方式转变。
《通知》明确允许以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在土地租赁期间,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缴纳土地租金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可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办理不动产权证,明晰租赁期间土地使用权权能和权属,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通知》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报建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产业类和公益类项目,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3个月内补齐相关材料,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为支持村庄经济产业发展,《通知》明确支持乡村产业项目快速落地,可依据村庄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明确村庄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关系,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可依据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的村庄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手续,进一步减轻村社办事负担,助力乡村振兴。
同时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兼容建设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城镇开发边界外,经村内公示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办理用地手续后,可在村庄规划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上建设乡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有助于完善农村体育、停车、绿化设施配套,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减少村社的办事时间和经济成本。
在产业配套服务方面,《通知》整合多项用地预审前置审批流程。整合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前置审批流程,将申报材料从14项压减为9项,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同时放宽市政类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申办时间限制,支持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分段规划条件核实。对因用地手续或拆迁等因素,暂时未能全线贯通的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可按照工程实际实施进度,分段开展规划条件核实,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的已建成部分可尽早投入使用,改善民生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完善社区服务配套,《通知》鼓励设置独立用地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社区服务中心)。鼓励社区级党群、行政、养老、托育、福利、文化、体育等设施合建。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功能调整,提高存量建筑的灵活性。
为激活开发建设动能,《通知》明确可使用电子或纸质保函代替现金用作竞买土地保证金。同时扩展分用途核算出让金项目适用范围。本次将第二批惠企利民措施在公开出让项目中落实分用途核算土地出让,扩展至协议出让项目、城市更新项目,通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复函明确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可满足企业投资测算和税务统筹决策的需求,提升土地市场活力。
《通知》明确实行土地使用权“带押变更、带押过户”。用地单位只需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即可实现带押情况下的土地分割、合并及转移,为用地单位节省了资金和时间成本。同时允许在自持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所在位置,提升项目竞争力和吸引力。
此外,《通知》明确支持整幢查询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信息。企业无需提供在建楼盘项目所有单位的抵押登记号作为检索条件,仅需提供一个地块的宗地单元号或自然幢楼栋的单元号,即可查询整个地块、整栋自然幢所有不动产单元已办理抵押的情况,实现批量房屋单元一次查询,进一步提升查询事项办理时效。
推进现房“购房即交房、交证”服务
《通知》提出扩大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以“信用办”破解“办证难”,针对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申请人确实难以获取的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以告知承诺方式代替,切实解决登记难题。
《通知》明确推进现房“购房即交房、交证”服务。通过税务和登记业务联动,以“网办”为抓手,提供便捷、高效的增量房转移登记网办服务,压缩整体办理时限,实现交房现场(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打消购房人“不敢买”顾虑。
目前,广州已实现22城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企业群众通过登记大厅设置的跨城通办窗口,便可直接申请办理位于合作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抵押、变更、转移等高频登记业务,实现跨域办理“零跑动”。
《通知》还提出搭建不动产登记专家座席团队。对普通热线渠道接收的不动产登记相关专业问题,登记专家座席即时提供专业化线上咨询,更好满足企业个性化、即时化线上咨询需求。